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行并完善四项便民、利民机制,使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受到好评。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方便群众诉讼。该院进一步完善电话、传真、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对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等七类案件,在立案、审理和执行各环节开通“绿色通道”,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
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减轻群众诉累。为便于群众诉讼,该院设立便民诉讼点,为地处偏远广大农牧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降低了群众的诉讼成本,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完善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机制,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该院进一步拓展诉调对接渠道,以人民调解室、巡回审判点、综治平安挂钩联系点为平台,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合力作用,大力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积极倡导和谐、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完善司法救助机制,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该院密切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从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入手,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符合减、缓、免交诉讼费条件的,一律予以批准;积极与法律援助机构衔接,切实维护贫困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通讯员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