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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一支过硬的政法队伍

2014-01-24 10:59: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贾 宇

  政法队伍要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政法队伍要能力过硬,以维权促维稳,践行群众路线。政法队伍建设需要理实俱进、双向互动、优势互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和基本任务,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政法队伍要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并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对政法队伍所应具备的政治性、人民性的根本要求。政法干警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这是政法队伍的政治责任与社会担当。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最近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这表明了党中央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政法战线应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信仰法治,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坚持法治思维,坚决依法办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而人民群众是否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的公信力。要提升司法公信力,除了要求司法人员提升专业司法能力,确保司法公正外,还必须树立司法权威。“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如果没有司法权威,社会秩序缺少法律的规范和维系,整个社会将会陷入混乱无序的状态。没有司法权威,很难建立司法公信。

  为了维护司法权威,要做好“顶层设计”,进一步深化确保司法权独立行使的体制、机制以及经费、人事保障等方面的改革,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排除各种法外干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

  政法队伍要能力过硬,以维权促维稳,践行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这不仅是对政法队伍的政治要求,也对政法队伍的专业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贫富悬殊持续加大,民生问题突出,社会心理趋向失衡。群体性事件多发,恶性案件频发,个体之间、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化。与分裂主义、恐怖主义的斗争日益尖锐。在社会矛盾集中喷发的转型时期,政法工作十分繁重,压力巨大,提高法律职业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政法队伍要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将一般情形下的形式理性与特别案件中的实质理性紧密结合,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解决好。此外,政法干警要善于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引导舆论,抢占话语权,增进社会沟通能力和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并指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这一科学论断揭示了维权对于维稳的决定性意义。实证研究表明,诸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与官员的滥作为与不作为,群众的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得不到重视和保护有关。因此,要做好维稳工作的根本在于做好维权。而有效地维护群众合理合法的权益,需要执法者和司法者的能力和智慧。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的同时,更要探究引发社会矛盾冲突的根源,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促进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的进步和完善,消解社会矛盾于无形,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了政法战线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他指出,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为新时期政法战线坚持“人民性”,走群众路线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毋庸讳言,当前政法队伍中也存在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现实问题,违背了党的性质和宗旨,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损害了司法公信力。面对问题,正确的态度是不回避、不纠结,坚定地走群众路线,“一刻也不要离开群众”,“一心一意老老实实把屁股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的端端的”,只有厉行执法为民、司法为民,才能创造性地开展政法工作,为人民谋福祉。如果丧失法律信仰,道德沦丧,穷于应付,投机钻营,置人民的利益于不顾,即便拥有熟练的司法技巧,这些技巧也会蜕变为“奇巧淫计”,异化为瓦解司法公正的手段。

  政法队伍建设需要理实俱进、双向互动、优势互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而要实现这一建设目标,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离不开高水平的法学教育。

  三十多年来,法学教育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要清醒地认识到,政法院校培养的一些“人才”在实践中不会做群众工作、调解工作,机械办案,无视社会效果,法学教育长期疏离于法律职业的导向,难以满足法治建设的需要。同时,政法机关面临诸多新问题、新挑战,急需培养一大批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以满足执法、司法工作的需要。但是,在职培训力量薄弱,不能满足政法队伍建设的要求。

  面对现实困境,2012年12月,教育部、中政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吹响了深化法学教育改革的号角。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

  随着卓越法律人才培育计划的实施,尤其是“双千计划”的推进,政法院校以全覆盖的法治理念教育培育学生的法律职业信仰,“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搭建“校院合作”、“校检合作”法律职业教育平台,法科学生的法治信仰和法律职业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同时,优秀的检察官、法官赴高校任教,也为他们总结实践经验,拔高理论水平提供了难得的机会,有力地促进了专家型政法人才的锻造。实践证明,为了达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政法院校与实务部门理实俱进、双向互动、优势互补是大势所趋。

  (作者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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