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刚刚过去的2013年,是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的第一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全年共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5974件,调解成功率97.33%,排查纠纷109204件,预防纠纷74252件。
调解热点领域纠纷
2013年1月,南昌县冈上镇居民熊龙华在司法所的帮助下拿到了38500元赔偿金。
原来,2012年9月,熊龙华在广西钦州一工地上进行电焊操作时,不慎将左手大拇指弄伤致残,花费医药费2万余元。熊龙华多次与承包老板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能达成协议。南昌县当地司法所得知后,主动约双方当事人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协议。
据统计,2013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5974件,调解成功率97.33%,排查纠纷109204件,预防纠纷7425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29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569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402件。
同时,全省各级人民调解部门根据形势发展和行业需要,不断加强专业领域的调解工作力度。在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调解的基础上,2013年又将人民调解组织向企业、保险(放心保)合同、边际联调、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山林土地、物业等领域拓展,有效调处了一批热点领域的矛盾纠纷。2013年,全省共调处损害赔偿纠纷18247件、劳动争议纠纷6052件、道路交通事故8941件、征地拆迁7090件、医患纠纷1440件、物业纠纷1628件、山林土地纠纷9347件、环境保护纠纷1951件。
千万元经费惠基层
2013年,人民调解工作首次列入省政府民生工程,落实经费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成功调解一件案件,给予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一定的奖励。一年来,为了把人民调解“以奖代补”1000万元经费管理好、使用好、落实好,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商制定分配原则,明确了分配措施,并在2013年8月份将1000万调解经费全部下拨到基层。
同年9月,省司法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江西省省级人民调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进一步加强规范人民调解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推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建设,加大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构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刑事和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多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合肥市构筑“人民调解防护网”
·贵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去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8万余件
·新疆兵团不断完善人民调解机制
·福建率先建立人民调解季度分析通报制
·青海省海北州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