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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湄潭经验”:探索创新 敢争第一

2014-01-22 15:41: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生活报 

核心提示:

1月15日,贵州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会上,表彰了2013年全省先进交警支队和连续三年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贵阳市、湄潭县、印江县分别就车辆管理、事故预防、农村道路交通网格化管理等工作作了先进经验交流发言。

“敢于挑战、敢于创新、敢于担待、敢争第一”——“茶城”交警的“四敢”精神,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湄潭经验”备受关注。

湄潭地处贵州省北部,被定位为遵义市东部的中心城市。近年来,湄潭的道路交通建设有了飞速的发展。

全县道路里程总计2800余公里,已实现了村村通公路,326国道和204省道穿越县境,杭瑞高速于2013年建成通车。道路交通建设发展越快,机动车辆越多,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压力越大。

湄潭县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大胆探索和创新,为人们的出行和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打造一流队伍,争取政府支持

赢得话语权

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人性化管理、岗位双向选择,推行绩效考核、奖勤罚懒,开展岗位“大练兵”、“拓展”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使全体民警及协勤“干有目标,行有座标,做有路标”,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从而提升“茶城”交警整体形象。

湄潭交警的工作得到了该县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也赢得了在政府的话语权,政府从多方面给予支持:警力上,为缓解警力不足问题,从县公安局抽调10人、解决工勤3人、协勤人员100人充实到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社会力量上,由乡(镇)党委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160余人,组建了乡镇交通安全协管队,夯实了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工作经费上,每年解决300余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在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实行经费倾斜,解决大队营房建设补助100余万元;硬件投入上,解决1500余万元经费,投入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道路标线共计98000余平方米、标牌860块,完善了城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投入上,政府投入5000余万元,搭建了湄潭县智能交通指挥平台和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向科技要警力,实现城区交通智能化的管理目标。

创新社会管理、拓展联调思路

建立警民联调机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湄潭县道路交通环境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交警却迎来了更大的挑战。该县每年平均发生各类交通事故达2000余起,事故处理工作人少事多,仅仅依靠有限的警力,长期超负荷运转,难以承受超量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对部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能做到及时有效的调解和处理。

事故处理民警长期的超负荷运转直接导致了“三个不满意”:群众在损害赔偿不能达到其诉求时,认为是民警在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上不作为、不到位,群众对交警的事故处理工作不满意;群众的不满意引起信访、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党委政府对交警的事故处理工作不满意;事故处理民警长期“5+2”、“白+黑”地超负荷工作,还不被理解,普遍感到受委屈、有怨气,不愿从事事故处理工作,民警对事故处理工作也不满意。

面对新的难题和矛盾,湄潭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工作中找思路,在创新中找出路,为了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人民调解制度建设,在湄潭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了“警民联调室”。

——建立工作机制,在交警大队设立县级“警民联调室”,在部分乡镇的交警中队设立乡(镇)级“警民联调室”。

——保障办公条件,明确县、乡(镇)联调室的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经费开支由交警部门负责。

——落实人员和经费,明确职责,县司法局选派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调解室工作,按月轮流坐班担任兼职调解员,其费用由县司法局负责,负责主持调解、制作文书、订卷归档,并做好法律解释、司法援助和矛盾纠纷的化解。交警大队聘请2名具有事故处理经验的内勤人员辅助调解,其费用由县交警大队负责,负责调解中有关事故处理问题的解释、说服和宣传;乡镇联调室的人员经费由县交警大队负责。

——调解案件实行逐案补贴,经过“警民联调”调解成功的案件,明确调解个案补贴标准(按适用简易程序的50元/件,适用一般程序的100元/件,疑难复杂的300元/件),每月经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和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负责人联合审定后,由县司法局兑现发放。

湄潭“警民联调室”启动以来,共受理交通事故赔偿矛盾纠纷案件共计3827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2562件,适用一般程序的1239件,复杂案件149件,调解成功率达99.3%,被遵义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荣誉称号。

“三字工作法”

开创事故处理工作新局面

为解决事故处理难度不断增大这一难题,湄潭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集思广益,深入研判,探索出了一条“三字工作法”——“快、审、定”,开创了事故处理工作新局面。

——尸体处置快,尸体快速移至指定地点,缓解了现场民警与群众之间的矛盾,避免由于受害者亲属的情绪失控引发群体性事件,让办案民警更好地集中精力来调查案件。案件调查快,要求民警在受案之日起3日内完成案件调查,防止关键证据疏忽遗漏。案件提交汇报快,受害者亲属将尸体处置后,往往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持观望态度,不能在短时间内对案件的认定作出结论,将直接影响以后的处理。

——对案件坚持二级审查。法制员审卷,民警在3日内完成的案件调查材料,提交法制员审查,及时查缺补漏,避免证据的缺失,审查合格后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民警将调查结果以案件卷宗材料和信息化影像资料的双重方式提交分管领导审核,保证了整个案件能严格按法律法规、程序办案,彻底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受到了所有当事各方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集中讨论“定”责任,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核心。成立了以大队支部成员、大队法制员、事故中队领导组成的重大事故审核领导小组,集体参与事故的认定工作。要求事故处理民警在15日内将汇报材料准备完毕。办案民警采用幻灯片的形式直观地让参加案件讨论的人清楚事故的情况,使认定的结果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在讨论中,出现意见分歧时,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事实,严格遵循依法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统一意见对外解释,避免因解释不一致引起负面的社会影响。

湄潭交警大队通过长期坚持“快、审、定”的重大事故案件处理方法,近年来,没有一例事故认定被上级机关撤消的案件,没有一例事故引起缠访、上访现象发生。

抓好窗口服务,文明服务树形象

湄潭交警大队以标准化服务为基础,以服务创新为突破口,探索出服务群众“零距离”、办理业务“零延误”、工作差错“零发生”、规范执法“零投诉”的“四零”工作法。

在车管服务工作上,该大队创新理念,不断优化车管工作流程,全力打造学习型、廉洁型、效率型、服务型车管所;不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车管办事环境,建成了现代化的车管服务大厅,自动叫号、LED显示服务、微笑服务;实行接待零距离、受理零距离、办理零距离、宣传零距离、服务零距离等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便民、利民,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的荣誉称号。

大队紧紧围绕“一站式”、“一窗式”的服务理念,打造违法处理综合服务平台,使群众不跑冤枉路,节约时间、节约成本,并主动上门衔接保险公司、邮政储蓄银行等单位来大队设置业务窗口,使办事群众在最短时间、最便捷的服务下办结每一笔业务。

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挑战,湄潭交警将继续发扬“四敢”精神,进一步巩固已经取得的殊荣,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同时,努力争取政府支持,于2014年度建成一流的事故处理中心和规范的片区驾驶人考试中心及功能齐全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尽快实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从粗放型向精细化管理过渡,以正规化、现代化、人性化的管理手段,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党委政府的高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为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服好务、履好职。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