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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两制度入选全国公安机关优秀执法制度

2014-01-22 15:20:1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太原日报 

1月20日,太原市公安局通报,市公安局选报的《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帮助通报制度》《太原市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专区羁押制度》两项制度入选全国公安机关50件优秀执法制度,是全省公安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展示了太原市公安执法制度建设的成果。

2009年5月,太原市委政法委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列为政法机关创新课题。太原市公安局承担《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帮助通报制度》《太原市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专区羁押制度》两项制度的起草制定工作。同年10月,两项制度出台,不仅在全省是一项创举,也走在全国前列,其主要内容均被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吸纳采用。

《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帮助通报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在讯问(询问)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必须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员到场,为当事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了未成年人在接受讯问(询问)时,因父母或监护人不到场,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太原市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专区羁押制度》明确规定看守所应设立专区羁押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开关押、管理,严禁看守所组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事重体力劳动。(杨沫、王君)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