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四川:转变作风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

2014-01-22 15:18: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四川法制报 

眉山市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 杨勇

“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既是政法工作的本质要求,更是广大群众的殷切期待。活动能否收到实效,就是要看人民群众满不满意。因此,转变作风必须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坚持“问需于民”、“惠及于民”、“问效于民”、“因民问责”,把作风的转变体现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体现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上,体现在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上和每一项服务中,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政法干警作风转变后新的精神风貌,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坚持开门活动,问需于民

政法干警在党政干部队伍中数量最大、与群众打交道最多。“转变作风,司法为民”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准确把握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愿,决不能搞“体内循环”的“自娱自乐”。

活动中,一是广泛宣传。在媒体上开辟活动专栏,在窗口执法单位发放宣传单,广泛宣传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举措等。二是多形式征求意见。采取发函、下访和上门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党政综合部门、基层政法单位、一线政法干警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是召开警民恳谈会。结合执法督查、作风巡察,市、区县两级政法部门共召开48场次1200余人次参加的警民座谈会。通过多维度征求意见,进一步找准了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在服务群众、司法惠民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又让广大群众从一开始就知晓、支持、参与活动,形成了良好的警民互动。

突出活动实效,惠及于民

“转变作风,司法为民”,除搞好信仰、宗旨、警示、典型教育,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综合素质练好“内功”外,更重要的是,要将内功外化,通过实实在在的载体和行动,落实好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基于此,我们既通过细化方案、制定活动《任务分解表》、加强组织推动、强化督查等有效措施扎实完成好“规定动作”,又紧密结合眉山政法队伍建设和征求的群众意见实际,创新了四个“自选动作”,突出活动实效,力求活动落脚于为民、惠民上。

一是深入开展“千警联万户”“警民亲”活动,组织4000名政法干警深入农村、社区,每名干警联系帮扶1户农村群众、1户社区群众,下基层调研走访不少于60天,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不少于10天,记民情日记不少于10篇。二是开展“慵懒散”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个别干警存在的办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高兴的问题、少数干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精神萎靡、自由散漫,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不端问题和个别政法部门存在的“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中梗阻”、“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三是开展大规模执法检查集中整治执法突出问题。2013年11月中、下旬,市委政法委抽调19名专家,组成4个执法检查小组,随机抽查了25个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看守所等基层执法单位,重点抽查了150余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部门已自评的案件,召开了7个调研座谈会,实地和电话访问了110余名群众对政法窗口及办案单位的满意度评价。召开了情况通报会,要求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四是开展治安乱点集中整治。结合开展“五项集中整顿”和“六项专项行动”,结合暗访掌握的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挂牌整治了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过好平安“两节”。

群众评判结果,问效于民

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政法干警是运动员,人民群众是裁判员。只有将活动全程置于社会监督下,让群众知晓、参与、监督和评判,活动才会有生命力,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保证人民群众行使好“裁判权”。

一是建立一体化的基层联系点制度。市、区县政法领导班子成员共确立了230个活动联系点,联系领导全程督查、检查、指导,及时掌握活动情况。二是高频度明察暗访。为确保活动成效,各级政法部门坚持一周或半月暗访一次,市活动领导小组坚持一月集中暗访一次。三是开展满意度测评。结合综治、维稳、大调解工作考核和执法巡视、作风巡察等工作,开展群众对政法工作效能、政法干警执法办案、提供司法服务和遵守禁令规章等方面的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与工作考核、政法班子年度考核、干警评先选优密切挂钩,使群众评判成为考核推进工作的重要衡量尺度。

逗硬纪律规章,因民问责

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始终把维护好群众利益、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贯穿活动全过程,切实做到:联系群众零距离、服务群众零障碍、群众权益零损害。对群众举报的干警违法违纪线索,组织专门力量,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法纪责任。对群众反映和暗访中发现的政法干警服务群众态度不好、冷硬横推的,逐一查核,予以政纪处理。违法的,坚决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