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点题
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不断破解新课题
“随着这些年的发展,河南省的法律援助事业确实在不断进步,但是和我们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比,我们深感这项工作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差距就在于还不能够完全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需求。”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表示,“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始终是党和政府关心的一个重大法制领域方面的工作。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我们正在研究怎么样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这样一个总要求,去破解我们当前推进法律援助事业的新课题。我想,主要是做这样几件事:一是稳定办案数量,确保办案数量与2013年持平;二是提高办案质量,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设;三是协调公检法机关,加快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推进力度;四是继续强化经费保障工作,提高经费保障水平;五是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提升作用发挥空间;六是强化管理,以管理水平提升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升;七是加强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榜上有名
2013年1月,司法部作出决定,对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等14家单位和省司法厅工作处邓先军等28名个人榜上有名。
7月15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3年总结派遣培训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上,省司法厅律师公证指导处、河南省律师协会被授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河南安易律师事务所郝朝兴等6名律师被授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2年度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参与者说
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关曙光:
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法治梦就是我的梦。一位名人曾经说过“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每个人都是中国梦的参与者、书写者,大家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就能够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永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维亮:
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经历,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援助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工作在司法为民的第一线,如何尽力让每个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是我思考最多的问题。责任与使命、压力与动力、信心与决心,是我工作的力量源泉。今后,我将按照“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目标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以更有效的措施,更完善的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各项措施,不断铸就永城法律援助新的辉煌。
河南创造
2013年10月27日至30日,“中欧法律援助项目”执行机构考察团来到河南,对河南省法律援助进行深度考察,这一举动标志着“中欧法律援助项目”在河南省正式启动。据介绍,“中欧法律援助项目”是2012年中国与欧盟签署的财政协议,欧方将提供500万欧元的无偿援助,4年时间里,在法律援助领域协助司法部开展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同时选取部分地区作为试点,提高地方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法律援助水平。经过一年的考察评估,河南、内蒙古、山西被初步确定为项目合作省份。
4天时间里,英国文化协会项目组负责人、法律援助专家PaulDaltou、英国驻华大使馆文化教育处社会与发展助理主任倪静以及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一行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和开封市、许昌市开展了详细的调研,全面了解了我省法律援助网络建设情况。
这标志着河南法律援助已经迈向国际合作轨道。根据我国和欧盟合作项目的设想,今后,河南省将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有以下规划:组织省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分批到欧盟有关国家实地考察学习,通过交流、对话,学习先进的制度体系和工作经验,拓展视野,更新理念。聘请国内法学院校、研究机构知名专家、学者,对省辖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每年组织1至2次省际交流学习。利用省内培训资源,对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全面培训。
重要批示
2013年1月30日,济南军区副政委吕建成中将对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作出批示:“近年来,河南省在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去年又在全国率先将军人军属纳入地方法律援助范围,并实现了制度化运行、常态化落实,充分体现了对部队建设和拥军优属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其经验做法应予总结并报上级推广。”
2013年2月4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对河南省法律援助工作作出批示:“河南的法律援助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在过去的五年实现了业务、队伍双增长、双提高的可喜成绩,特向同志们表示祝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同志要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更加有为的工作精神继续推进改革发展建设,为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作出新贡献。”
2013年4月9日至12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指导处副处长丁天球一行来河南省调研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组认为,河南省于2012年启动了刑事法律援助试点工作,起步较早,也有很多相对成熟的经验、做法。调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通过办理更多的案件,来切实维护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5月3日,副省长李亚在视察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时说:“我们的社会还处在经济转型、利益调整期,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有更多的需求,特别是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尤其需要法律援助。我们一定要在制度和体制上进一步规范、完善,突出为特殊群体、困难群体服务好。”
2013年6月17日,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莅临济源市法律援助中心调研。刘满仓勉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活动,继续运用法律武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构建“平安河南”作出法律援助应有的贡献。
2013年9月,河南省委副书记邓凯在省司法厅报送的《关于河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省司法厅在农民工法律援助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值得肯定。”(记者刘爱丽赵蕾王富晓通讯员王婷婷/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