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2013年是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正式贯彻实施的第一年。全省民行检察部门以贯彻执行新民诉法及监督规则为重点,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民行检察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发展。近日,记者从河南省检察院民行部门获悉,2013年,全省民行检察部门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593件,提出抗诉399件。法院审结抗诉案件379件,其中改判223件,直接改判率为58.8%,同比上升16%。
“去年以来,新民诉法对民行检察办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民行检察部门积极应对民行检察工作依据的变化,确保办案工作稳步推进。”谈起去年的民行工作,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新萍说,全省民行检察部门积极应对新民诉法和监督规则实施以来民行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全省民行检察工作得到良好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在全国继续保持先进位次,在高检院民行厅组织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和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均取得优异成绩。特别说明的是,省检察院民行处因工作业绩突出荣立集体三等功。
亮点一
结合新民诉法出台加大培训力度
河南省检察院民行处处长乔志华介绍,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对新民诉法、监督规则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对其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确保新民诉法及监督规则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去年1月29日,省检察院民行处组织了以新民诉法为主要内容、全省三级院全体民行检察干警参加的全员考试。3月份,根据领导安排在省院党组扩大会集体学习时,就民诉法修改基本情况及检察监督的新规定进行了汇报。5月和11月举办了两期以新民诉法、执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基层院民行检察业务轮训班。6月和8月选派人员参加了高检院和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新民诉法培训班;12月份选派人员参加了国家检察官学院组织的监督规则培训班。
各地也分别以专题汇报、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进行学习培训。许昌、信阳、濮阳、平顶山、周口等市检察院民行处向院党组或者检委会专门汇报新民诉法或者监督规则修改情况。焦作市检察院建立飞信平台学习民事执行监督知识理论;三门峡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民行检察干警围绕新民诉法的相关问题撰写论文30余篇,并编纂成册;新乡市检察院组织两级院民行干警24人参加了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东分院举办的新民诉法有关民行检察业务的实训班;郑州市检察院以邀请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现场专题授课、在检察内网开设专栏等方式开展学习培训。
亮点二
集中力量推进办案工作
大力消化积案,做好新旧民诉法适用的衔接工作。省院民行处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的相关要求,在积极组织办案力量、加班加点审查办理全省当年提请抗诉案件的同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民行检察部门务必在高检院规定的时限内将已受理的案件全部办结。经统计,全省民行检察部门在2012年12月31日前的积案总数为463件,截至2013年底,共审查终结450件,清积率97.2%。
以改善抗诉案件结构为重点,切实提高二审生效裁判抗诉比例。河南省一审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抗诉比例过高的问题比较突出,改善抗诉案件结构、提高二审生效裁判抗诉比例是河南省民行检察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全省民行检察部门按照新民诉法确定的“法院纠错在先”理念,严格执行当事人先行向法院申请再审的规定,从严把握一审民事生效裁判申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和抗诉标准,同时加大对二审生效裁判的监督和抗诉的工作力度。2013年全省民行检察部门共抗诉399件,其中省检察院抗诉141件,二审生效裁判抗诉数占抗诉总量的35.3%,同比提升28.4%。
积极规范运用再审检察建议。针对新民诉法实施后基层院提请抗诉职能客观削弱的情况,全省各级民行检察部门以新民诉法将再审检察建议吸纳为法定监督方式的规定为依据,积极运用再审检察建议开展同级监督,注重区分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抗诉的不同适用范围和条件,规范再审检察建议的提出程序,加强对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再审情况的跟踪监督。2013年全省民行检察部门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81件。法院已再审263件,其中改判56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6件,调解结案106件,再审改变率71.5%。
亮点三
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
以新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调查权的规定为依据,全省民行检察部门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心,加大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的力度,规范监督范围、方式和程序,办理了一批诉讼监督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对虚假调解的监督。全省民行检察部门在依据新民诉法规定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案件开展监督的同时,坚持探索开展对损害集体利益、第三方合法权益和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虚假调解、恶意调解等的监督工作。比如,洛阳市检察院在办理洛阳鹏达置业诉刘某、洛阳联合变速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中,以检察建议方式对当事人虚假诉讼、确认调解协议的情况予以监督。长葛市检察院对两起当事人虚构事实和证据通过法院诉讼达成调解的案件进行监督,经依法向市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作出撤销原民事调解书的裁定,挽回国家损失490万元。
大力开展程序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以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明确入法为契机,全省民行检察部门运用调查核实权,大力开展对审判程序和执行违法的监督工作,有效推进监督工作的纵深度和规范化。平顶山、焦作、漯河等地在执行监督专项调研基础上,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多地办理了查办审判、执行法官违法的案件,取得良好效果。三门峡市院、许昌县院、淅川县院等20余个检察院与同级法院会签了开展诉讼监督的文件或者纪要。
亮点四
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创新
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合理延伸职能,创新方法途径,以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及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积极开展与行政检察相关的行政执法监督,并按照高检院工作部署,围绕行政诉讼法修改积极开展各项调研,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提供案例参考和立法建议。郑州惠济区检察院与区政府法制办等16家行政部门、焦作市中站区院与区20家行政机关、沁阳市检察院与沁阳市司法局等会签了开展行政执法行为法律监督的意见。南阳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保我青山绿水”行政诉讼监督专项活动,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331件等。
亮点五
以赛促训,提升民行检察监督能力
省检察院民行处于去年6月份开展了“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此次评选活动是针对2010年5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有结果的民行监督案件进行,全省三级院共选送46个案件参加初评,涵盖了民事行政抗诉、检察建议启动再审、执行监督、督促履行职责、虚假诉讼监督、非诉程序监督、检察促和等民行检察领域的各类案件,集中展示了三年多来全省民行检察工作的成果。经案情展播、评委投票、专家点评等环节,评选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十大精品案件和五个精品案件提名奖。
按照高检院工作安排,省检察院民行处积极筹划和组织参与高检院举办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和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经对全省报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选,最终在两项评选活动中均取得好成绩,其中1案入选“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3案被评为“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1件文书入选“民事行政检察十佳法律文书”,4件入选“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法律文书”。
展望2014年的工作部署,周新萍说,全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将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基础上,继续以贯彻执行新民诉法和监督规则为重点,全面履行民行检察监督职责,不断提升监督水平,依法、规范、有序地推进河南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中原梦”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首席记者吴倩通讯员张新民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