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打虎拍蝇
——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2013年查办案件速写
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6464件(次),同比上升29.87%;初核4742件,同比上升10.23%;立案4200件,同比上升10.06%;结案4117件,同比上升9.47%;给予党政纪处分4660人,同比上升11.94%;移送司法机关296人,同比上升151%。
一系列数据振奋人心,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表明了贵州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强态度和坚定决心。
去年以来,我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聚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重拳打“老虎”
省交通厅原党委书记、厅长程孟仁作为位高权重的“一把手”,却甘于腐化堕落,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13年1月程孟仁被省纪委立案调查,7月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腐败没有“特区”、反腐败没有“禁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重点岗位、重要领域,坚决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对作威作福的“老虎”重拳出击。
程孟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落马的地厅级干部之一。2013年是省纪委监察厅自办案件近十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当年查处的典型案件还有:安顺市委原副书记、市长王术君;黔东南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黔南州州委原常委、瓮安县委原书记沙先贵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
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也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如贵阳市纪委查办的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腐败窝案,涉案人员43人,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曹某,副局长刘某、王某等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被立案查处,移送司法机关7人。遵义市纪委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窝案,涉及党员干部135人,市住建局原局长周冬生、绥阳县政府原县长何小松等59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0人。黔东南州纪委查办的水利系统窝案,涉案人员33人,州水利局副局长,黎平、从江、黄平等县水利局局长5人、副局长3人被立案调查,移送司法机关28人。
据统计,2013年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地厅级干部12人,同比增长140%;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107人,同比上升25.88%。
重掌拍“苍蝇”
作为一名基层村官,张洪成在担任铜仁市石阡县汤山镇挂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非法套取房屋拆迁补偿费、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50余万元。2013年6月张洪成被石阡县纪委立案调查,由此牵扯出涉及基层干部40余人、涉案金额620余万元的腐败窝案。
群众利益无小事,反腐败没有死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果断出击,严明纪律约束,严格执纪问责。
围绕改进作风抓办案,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正风肃纪,消除滋生腐败的温床。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党委书记王某某等7名乡干部,借外出考察为由,动用财政资金到海南、厦门、福州等地公款旅游,2013年10月被贵阳市纪委立案调查,王某某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3年中秋节期间,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动用公款为领导送购物卡,该区多名领导干部因收受购物卡,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被给予党政纪处分。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824起,处理41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6人。
围绕改善民生抓办案,加强民生项目的监督检查,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广大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18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03人;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2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65人;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农案件1084件,给予党政纪和组织处理1187人。
自身硬,打好“铁”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厘清职责、突出主业的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强化办案力量,转变办案方式为抓手,不断提升办案队伍执行力、战斗力、担当力。
整合力量,调整机构,突出办案主业。省委印发了《中共贵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明确由省纪委牵头,组织、政法、司法、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优势互补、查处大案要案的合力。省纪委监察厅在机构和人员编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增加1个案件检查室,办案工作力量得到增强。以“整合力量、健全机制、强化监督、提升素质”为目标,完善市、县派驻机构统管工作,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执纪监督作用,2013年市、县派驻机构查办案件1089件,党政纪处分654人,扭转了派驻机构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的局面。建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人才库,对人才库300名办案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增强了办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转变方式,健全制度,提高办案水平。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理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切实维护举报人和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和集中清理,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开通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与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网站链接,加强涉腐涉纪网络舆情的监控、处置,进一步拓宽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坚持抓早抓小,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501人,谈话1496人,其中作了结处理1474人。通过打预防针、敲警示钟,提醒和戒勉干部,防止小错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