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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农民工市民化路径

2014-01-21 15:53: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世纪以来党中央连续发出的第十一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文件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突出强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政策、新举措。就此,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阻。

    辜胜阻指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民工市民化的路径选择。2004年十年前的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的条件。今年的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当前,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超过52%,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其中2亿多农民工实现了从农村到城市的地域转移、从农业到非农产业的职业转换,但没有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的转变,这是一种“半城镇化”。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关键是要从“半城镇化”转向彻底的城镇化。

    辜胜阻认为,中央一号文件在农民工市民化改革路径选择上有如下四大特点。

    一是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制实行自上而下的全面改革。辜胜阻指出,文件提出“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推进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居住地居民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公共服务体制的改革是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首要问题。如果没有公共服务,一纸户籍的改变没有任何意义。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包括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要逐步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二是户籍制度实行“因人而异”的分类改革。文件指出“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辜胜阻认为,要依据城市综合承载力,对不同类型农民工群体逐步放宽落户条件。要优先把有稳定劳动关系,长期举家工作、生活在城市,有稳定住所、工作和收入,并基本融入城市的“沉淀型”农民工流动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要重点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是市民化意愿最强、市民化过程最为迫切,同时也是比较容易融入城市的群体。户籍改革是非常复杂的问题,有调查表明,74%的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的户籍。为什么?因为现在农村的户籍含金量越来越高,有宅基地、承包地和各种补贴,特别是土地制度改革,使其含金量更高。户籍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坚持自愿的原则。

    三是落户条件实行“因城而异”的差别化政策。辜胜阻谈到,户籍制度改革要采取“分类指导、因城而异、因群而异”的原则,按城市类型、经济规模和人口特征采取不同的户籍迁移管理办法。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对小城市全面放开,对中等城市有序放开,对大城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对特大城市严格控制,这是因城而异。

    最后,辜胜阻强调,改革要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文件提出“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这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的结合。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