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3年辽宁省检察院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以权谋私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727件26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亿余元。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883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757人。
集中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728件、渎职侵权犯罪重特大案件343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99人,其中厅局级9人。
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紧紧围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继续深入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以及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嫌疑人1640人。依法查处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的司法、执法工作人员147人。立案侦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39件51人。
2013年,辽宁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396人,提起公诉47516人。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抢夺、盗窃、诈骗以及毒品犯罪嫌疑人16492人,起诉19730人,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肃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744人,提起公诉4574人。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419人,起诉1113人。强化对知识产权、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依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严重破坏能源资源环境保护的犯罪嫌疑人1037人;坚决惩处危害民生的犯罪。积极参与整治食品药品安全行动,依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种子等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1294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起诉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36人。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指出,2014年,辽宁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主要任务,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陈扶宜、蒋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