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院长梁明远2014年1月15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做工作报告时提出“全省法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诉讼。”
据介绍,为将司法为民宗旨贯彻在审判、执行工作的始终,2013年,甘肃全省法院大力畅通信访和申诉渠道、不断强化司法便民措施、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并积极拓展诉调对接范围,与有关部门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办法和试行意见,扩大了群众维权途径。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801.6万元,同比上升50.9%,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38名当事人落实救助资金448.4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全省法院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立足人民法院职责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四个一’文明窗口创建、‘假如我是当事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换位思考研讨”,梁明远说:“就是要让每一位法官站在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的立场认真审视,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发现和改进在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不足,强化办案人员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意识,大力改进司法作风。”(甘肃省法院宣传处供稿)
来源:甘肃长安网
(通讯员 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