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公安部发出《关于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保障工作。
通知指出,公安民警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因公负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解决,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报销;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因公负伤医疗费用先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报销,其余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医疗待遇项目和标准,由所在单位予以负担。其所在单位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同级财政安排经费予以保障。因紧急抢救因公负伤公安民警生命所必需,可适当突破工伤保险诊疗和用药目录范围。
据了解,由于公安机关职责任务的特殊性,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时面临着较大的伤亡风险。改革开放以来,全国每年数千名民警因公负伤、400多名民警因公牺牲。公安队伍是和平时期流血牺牲最多的一支队伍。通知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的解决办法,为有效解决公安民警因公负伤医疗费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是从优待警政策的又一重大突破。(记者 史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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