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服刑,随着运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被废除,社区矫正的作用日渐突出,目前我省已有近万人在社区服刑完毕,顺利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确定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简单地说就是把罪犯放到社区服刑。一般适用于管制、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10年5月开始试点,2011年全面推开。截至2013年12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1704人,累计解除矫正9267人,在矫12437人。
在没有围墙的“监狱”服刑
记者在西安市走访了城区司法局、几处街道司法所和几位社区服刑人员。
居住在西安市红庙坡的小侯,31岁,大学文化,是一名装潢设计师,说话落落大方。他作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可以正常上班,有一份不错的收入。
2012年,小侯开了一家装潢公司,因为和别的公司发生商业纠纷,一气之下,他指示公司员工到别的公司“讨说法”,发生了冲突。最后,小侯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就学、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小侯便以这种新的方式在社区服刑。半年来,小侯表现很好,得到矫正工作者的一致肯定。“我现在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如今再有什么事我第一想到的是通过法律解决,还好这种服刑方式让我和社会没有脱节。”小侯不住地说着感谢。
据红庙坡司法所干部介绍,社区服刑人员中最常见犯罪类别有:醉驾、过度透支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故意伤害中的轻伤害。2012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正式施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社区矫正进行了规范。
目前,按照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思想动态等情况,每月参加教育学习和集中培训,定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所有这些表现都将计入服刑者的档案,作为其服刑期间的表现和今后解除社区矫正的重要依据。
莲湖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王媛说,进入社区矫正的都是初犯,平常表现不错,罪行一般比较轻微,社会危害程度不大。法院判定一个人社区矫正之前,一般还需要相关司法所征求当事人所在社区和周围群众等各方意见。
司法局工作人员工作中很注意保护他们的隐私,不仅监督他们执行刑罚,而且还注重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定期进行心理咨询,帮他们渡过难关,尽快回到正轨。
矫正人员超区域活动会自动报警
“我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1月9日,社区矫正人员史某入矫宣告程序在莲湖区司法局举行,司法局工作人员告知完史某相关权利义务后,莲湖司法局局长李波对其进行了谈话教育。
按照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在西安市,社区服刑人员活动区域一般不能超过城六区。
在莲湖区司法局基层处,记者看到了一套基于手机信号的监控系统,被称为“司法通GPS定位手机”。这套系统是省司法厅和移动公司联合开发的,一般在社区服刑一年以上的,手机号码就会被绑定。社区矫正人员持有的手机,实时显示在电脑屏幕上,其活动区域被实时掌握。该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一旦拨打需要本人接听。社区矫正人员如果走出法定范围,系统会自动报警。当刑期结束,他们的信号会从这个系统删除。
除了这道“电子围墙”,社区矫正还强化了服刑人员自律。社区矫正人员小刘对记者说,尽管每天正常的工作生活,但心里时刻有一根弦。“看到别人发生纠纷,都躲得远远的。我清楚自己还在服刑,珍惜社区矫正的机会。”
李波说,在社区矫正执行过程中,对于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或者有故意违法行为,可能危害社会安全的,就会依法及时收回监狱,执行监禁刑罚。
事实上,矫正期间再犯罪率并不高,矫正的效果也不错。目前莲湖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73人,无一脱管漏管。全省累计接收的两万多名社区矫正人员中,仅有10人再犯罪,再犯罪率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
社区矫正需要全社会的支持
家住土门的小邢因故意伤害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在监狱服刑5年,减刑1年,因为表现良好,剩余一年刑期被判决暂予监外执行,矫正期限从2013年1月25日至2014年2月11日。去年8月,小邢还结了婚,今年拿上了驾照,准备开出租。
谈到社区矫正,小刑感触颇深,“这种服刑方式让我从监狱到社会有了一个过渡,使我今后真正融入社会有了足够的心理和物质准备。”“我原来担心出了监狱今后的生活怎么办,在司法局工作人员的帮教下,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我找到了人生的方向和生活的勇气。”谈起未来的生活,小邢充满了信心。
面对日渐增大的责任,基层司法所也面临一些问题。“对于一些罪犯,社区矫正是不错的服刑方式。社区矫正真正产生好的效果,离不开社会方方面面的参与和支持。除了我们司法局干部的帮教,社区群众、矫正志愿者、矫正对象的亲朋好友、原工作单位人员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大家不应对他们有歧视。”土门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说。
扩大非监禁刑罚及其执行方式,已成为国际社会刑罚制度及执行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李波说,社区矫正是近几年才兴起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是我们移植西方的一项法律制度,尤其是劳教制度被废除后,社区矫正制度的作用日渐突出,但社区矫正在组织关系上的规定较为模糊,事实上造成了社区矫正工作上下级隶属不明、管理不畅,导致现阶段的社区矫正工作执法主体不明确。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主任李瑞建议加快社区矫正立法步伐,尽快出台《社区矫正法》。鉴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刑罚执行性,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应赋予人民警察身份,以便有效及时执法。
除了社会认知度不够,执法主体欠缺外,更重要的是面临着明显的人财物困境。莲湖区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去年社区矫正经费只有5万元,我省大部分县(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还没有落实。而短短两年时间,社区矫正人员却快速增长。
社区矫正的主要工作由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承担。司法所一般只有两三人,而除了社区矫正,司法所还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刑释安置帮扶等八大工作。另外,很多司法所工作人员都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帮教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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