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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中院破解执行难纪实

2014-01-18 10:46: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今年以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边“啃骨头”清理执行积案,一边“割韭菜”高效执结新案,两面夹击、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通过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加大执行信息公开等措施,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工作、参与执行过程、感受执行结果。“案件执行不了,法院何谈公信?公平正义要落在实处,老百姓的‘理’必须兑现。”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联合发力,清理积案化解积怨

涉诉信访积案、涉公特殊主体积案是执行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为此,鞍山中院打破常规执行工作业务分工,实行党组成员包案,与公安、税务、工商、银行、被执行人所在社区等多部门合作,全面查询汇总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加大对执行积案矛盾焦点的攻坚,全力化解。

宋某与被执行人某机关于1999年因买卖车辆发生纠纷并提起诉讼。法院认为某机关将应报废的大客车出售给宋某,买卖行为无效,判令某机关将购车款4.4万元退还给宋某,宋某将客车返还给某机关。判决生效后,某机关没有主动履行退款义务,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案件提级到鞍山中院执行后,院长宋景春亲自督办,到被执行人单位释法析理,迫于法律高压不断升级,被执行人终将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8万元交付宋某。

鞍山中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将全市36件“涉公”案件归类梳理,通报地方党委、政府,并组织政府有关部门、被执行人主管机关、被执行单位三方联席会议,每周召开执行调度会。在辽宁法院开展的“百日清案”专项行动结束前一个月,鞍山地区该类案件已基本清理完毕,执行金额累计达3585.7万元。当地涉诉信访积案亦提前全部清结,积案化解率达100%。

快执快结,刚性操作良性运行

孙某等47人与某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后,公司违约拖延交房。孙某等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公司交付房屋并支付迟延交房违约金。在申请法院执行时,对方有意拖延拒不执行,执行法官当即启动联动机制,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告之其权利和义务。同时,通过在售楼处张贴执行公告、新闻媒体曝光、查封其销售的房屋和银行账户等方式加强执行威慑效果,让被执行人放下了傲慢的身姿,主动要求执行和解,履行了相关义务。从立案到执行完毕,47个案件不到两个月全部结案。

“依法快速执结,使审判结果尽快实现,保证执行工作良性运行,这是执行干警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鞍山中院副院长王克文告诉记者。

鞍山中院加大清理积案力度的同时,注重构建执行良性机制,对新发生的执行案件像割韭菜一样,长一茬割一茬,但绝不留根儿,坚决杜绝产生新的积案。通过建立执行案件跟踪考评机制,及时了解执行案件动态信息;定期召开执行调度会通报进展,对风险案件提前预警,杜绝新的涉诉信访积案;保持高压态势,动态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名单,加快执行联动。

2013年,鞍山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369件,执结5098件,同比增长2.1%。其中,鞍山中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2件,执结144件,结案率上升8.3%,执行标的金额达11.7亿元。

阳光执行,让执行公正看得见

为消除当事人及社会上对执行工作的误解,鞍山法院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申请执行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凭有效证件可以查询执行立案、执行人员、执行程序进展、执行措施等信息。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费缓减免的条件和程序、拍卖公告等向社会公众公开。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疑难案件适时进行执行听证、执行见证等。对执行款进行专项管理、专款支付,做到收付情况透明、清晰,严格规范执行款物的管理;统一规范鞍山地区的评估、拍卖工作,从摇号选择机构,到具体评估、拍卖全程做到有组织、有监督,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把执行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

目前,鞍山法院需评估拍卖的执行案件,全部由鞍山中院统一摇号选择评估机构,2013年,该院共组织6次见证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执法监督员等20余人次。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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