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该院将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推进主任检察官制工作。
据了解,以往检察官办案要经过层层审批,不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建立以主任检察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主任检察官制度的核心是强化办案责任,提高司法效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是对我国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组织、执法办案机制和检察官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通过改革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单元,突出检察官个人办案主体地位和执法责任,可有效破除检察机关办案层层审批体制,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检察队伍管理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据了解,目前,作为基层试点院的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初步制定完成实施方案。此外,成都市检察院还将做好主任检察官制度的配套设计,包括主任检察官的内部运作机制、责任机制、案件质量保障机制、退出机制等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