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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拟“条例”明确社区矫正政府责任

2014-01-16 15:18: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在昨日召开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二审。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新民介绍,《条例(草案)》初次审议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了全省13个市、部分省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在网上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意见,还专门听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意见。草案修改稿形成后,考虑到本条例是创制性立法,还赴北京向司法部作了汇报,司法部复函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初审中,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相关部门提出,实施社区矫正不仅仅是司法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更是政府的责任。因此,此次草案修改稿第四条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记者 施琛耀)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