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昆明交警已部署在主城区域开展为期一年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整治工作已在进行中。
“这是近5年来最大规模的综合整治,范围由二环扩大到三环。”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处长全俊鹏介绍,以往交通整治大多针对某一类车型或较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阶段性突击整治,而此次为期一年的整治行动,不仅时间跨度大,贯穿整个年度交管工作始末,而且涵盖不同的交通出行方式中所涉及的29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诱发道路交通事故且易堵、致堵的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区域由昆明主城二环内道路向三环渐进性扩张。
从1月至6月底,全市交警部门保持严管、严查、严处的态势,严厉查处危及交通安全、扰乱正常通行秩序的各类多发性交通违法行为。自7月1日起至年底,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将打造一环路、北京路、白塔路(春城路)、青年路(南坝路、巡津街)、民航路、人民路(东、中路)、学府路、一二一大街、龙泉路、穿金路、彩云路、广福路、环湖东路、前兴路、滇池路、兴苑路、白云路、白龙路、日新路、西昌路、拓东路等21条严管示范路和一批严管示范岗,并将严管整治范围扩大至主城三环以内的整个中心城区。
重点整治区域:主城区三环以内城市主干道、支次微循环道路及主城连接呈贡区的放射性道路。
重点整治车辆:货运车辆,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二、三轮摩托车;普通小型客车(含微型面包车)。
重点整治违法行为:机动车为:不走机动车道、违规使用专用车道、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在禁行时间内或者禁行的道路上行驶、载人(客)超过核定人数、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发生交通事故未按规定撤离现场、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非机动车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在人行横道骑行、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驾驶非机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行人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施工工地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挖掘、封闭道路,移动交通标志标牌等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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