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在办公室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签批了该院案件监督管理处提交的一起滥用职权案件受理法律文书,标志着广西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高检院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来,广西各级检察院高度重视,在两个多月时间里,各地检察院迅速制定部署应用工作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全员分级培训及考核,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和系统初始化配置并顺利通过案例流程测试。
在签批首例受理案件后,崔智友检察长指出,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高检院党组立足检察工作全局,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做出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也是未来几年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主体。
据了解,为了全面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自治区检察院专门下文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长远的眼光和积极进取的姿态,按照高检院和广西检察院的部署,不讲条件、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实抓好系统有效运行。所有检察业务条线都必须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案件办理,包括控告、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受理的案件线索以及初查、立案侦查,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减范围、放宽标准、体外循环。坚决杜绝系统内、系统外“双轨制”、“两张皮”,任何案件无论在哪一个办理环节,都不得违反规定在纸质件上审批,更不得请他人代为操作或事后补录。要严格遵守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坚持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审核谁录入、谁审批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准确、规范、同步、完整地录入各种案件信息。要强化对系统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操作不规范现象要定期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纠正。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自觉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及时反馈运行实际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把部署应用工作抓紧抓好。
(记者 梁洪 通讯员 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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