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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系统要闻速览(2014.1.13)

2014-01-13 16:24:5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综合 
各地政法委要闻速览(2014.1.11)

司法部发出通知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司法部近日发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河南省司法厅: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1月10日上午,河南省司法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文海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主要任务,忠诚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恪守职业良知,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执法执业公信力。要始终坚持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正确把握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目标、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

安徽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记者1月10日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近日出台《安徽省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暂行规定》,加强全省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为全省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安置帮教对象提供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服务,为他们顺利回归、适应社会打造“中途之家”。

    过渡性安置基地是指司法行政部门主管,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建立,为安置帮教对象提供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服务的场所。基地过渡性安置人员范围为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中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人员和其他确需过渡性安置的人员。基地人员的接收遵循属地管理和自愿的原则。

湖南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比

    2013年12月27日,湖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评选现场教学在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举行。来自全系统36位课程申报人经过激烈角逐,省未成年犯管所蒋维、省郴州监狱吴新中荣获一等奖,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张梅姿等6位同志荣获二等奖,省新开铺强制戒毒所唐海生等9名同志荣获三等奖。

福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去年开展法律援助3770件

    福建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去年共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406家,诉讼代理8107件,非诉讼代理4761件,调解纠纷1.36万件,解答法律咨询7.89万人次,开展法律援助3770件,代写法律文书2.42万件。

    据悉,下阶段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将进一步发挥服务、调解、咨询、宣传、法律顾问等职能作用,拓展惠民服务领域、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参与社区维稳能力建设、服务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

重庆市司法局:“三全三抓”推进整改工作

    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重庆市司法局紧扣作风建设,突出司法为民,坚持领导带头,注重学习教育,狠抓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实现活动和工作两促进、两推动。

湖北: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能援则援

    2007年开始,湖北省连续7年将法律援助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7年来,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万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61.9万件,年均增长约20%。2013年,全省有7个市州、32个县市区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将法律援助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省司法厅厅长汪道胜说:“法律援助是‘民心工程’,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才能彰显法律援助的意义。”为此,省司法厅每年与各市州司法局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去年,省司法厅获批拟成立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未来我省将启动社会化筹措机制。目前,全省已建立法律援助中心117个,依托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208个,依托监狱(戒毒)系统、工青妇残群团组织和高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71个,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11个。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