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推出的《案件质量网格化管理办法》 实施一年多以来,不捕案件公安机关均未提出复议复核,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起诉认定的事实、罪名与判决认定的一致率达到99.7%,办案质量明显提升。1月13日,浙江省检察院将该院的这一创新举措评为201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六大创新成果之一,并在全省全面推广。
据介绍,此次年度创新成果评选过程中,浙江省检察院共收到全省各地申报材料49件,最后评出6件作为年度创新成果。除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的《案件质量网格化管理办法》 之外,获得2013年度创新成果的还有:杭州市检察院的《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看守所在押人员工作机制》、宁波市检察院的《反贪“五化”机制建设》、湖州市检察院的《暂予监外执行预警机制》、金华市检察院的《廉政勤政分析和报告制度》以及桐乡市检察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涉及刑事检察、职务犯罪惩防、诉讼监督等四大类。
另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浙江省检察院开展年度检察创新成果评选以来,至今已有30余项创新成果在全省获得推广,激发了全省检察机关的首创精神,推动了该省检察机关的创新发展。
(记者 范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