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东阳
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同时也要实施有效监管,绝对不能让网络成为假药泛滥的温床,以避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阻碍医药电子商务的良性健康发展。
日前,有媒体调查发现,淘宝上卖药的店铺有上千家,但没有一家获得国家的审批。而在搜索引擎上输入“药店”二字,出现的网络药店数量也远远超过获得国家审批的129家。这些没有获得审批的药店有不少卖的是假药,且处方药、非处方药均有。一些假药虽标签不同,但成分都是止痛药加面粉。
消费者买到假药后不仅经济利益受损,更可能耽误及时治疗或因吃错药而引发不良反应。事关民众生命安全的药品毕竟不同于一般商品,因而加大监管力度,净化网络购药环境,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显得尤为急迫。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食品药品环境,无疑都将起到巨大作用。
事实上,食药监总局颁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须取得药监部门核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则明确,网上售药,只能卖给个人消费者非处方药。也就是说,目前淘宝上的上千家售药店铺及其他未取得国家审批的网上药店都是非法的,通过网络向消费者个人出售处方药亦是违法行为。
网上药店的违法行为自然要受到法律制裁,相关部门理应严格执法,取缔此类违法药品销售网站。这还不够,还得实施链条式执法,不仅打击制售假药的不法分子,也打击非法提供假药原料、假药标签的供货商、包装商、印刷商等等。同时,为了实施有效监管,最好建立一个由药监、工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医药企业行业协会等多方组成的全国联动的一体化监管平台,以平台为依托,加强对网络药店的监管。
当然,通过宣传教育,普及民众的用药安全知识,提升他们的识骗、防骗能力也非常重要。目前,食药监总局已在其官方网站专门开辟了“曝光栏”,公布了严重违法发布假药信息的网站名单,同时也开辟了“网上购药安全警示”专栏。这些举措很有必要,但是一些消费者平时很少专门留意食药监总局的网站。因而,为了更为有效地提升消费者的识骗、防骗能力,食药监部门不妨同医药企业行业协会印制专门的宣传海报、知识手册等,以更好地辐射家庭、辐射社会。
一言以蔽之,我们需要大力发展医药电子商务,同时也要实施有效监管,绝对不能让网络成为假药泛滥的温床,以避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损害医药电子商务的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