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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智库智力支持 建言献策检察工作

2014-01-12 16:14: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纳群言集民智 达共识增合力
提供智库智力支持 建言献策检察工作
——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座谈会发言摘要

    编者按 2014年1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座谈会,通报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和2014年工作安排,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气氛热烈,与会人员在发言中对2013年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做好201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郑建邦
民革中央副主席

    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借此机会,我对今后的检察工作提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建议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与配合,落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备案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职责与程序,对有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

    二是建立完善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制度。着力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检察工作内容和检察职业特点定编、定岗、定责,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和职务晋升办法,稳定检察官队伍,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三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公开承诺示范岗等活动,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注重新媒体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大检察执法办案活动公开力度,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杨邦杰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

    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我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检察权的独立行使可以有效排除外界干扰,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之相适应的制度设计。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强化对腐败的预防和惩治。检察机关要审慎使用对涉嫌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的律师会见权批准制度;正确把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中强制措施的适用;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管理和工作指导。 

    三是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刑事、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保障公平正义;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的研究和探索,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对基层检察官队伍的教育培养,改进执法理念;适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新需要,适时出台相应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规范;保证党外人士在检察队伍中的适当比例。

徐辉
民盟中央副主席

    去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借此机会,就做好检察工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几点建议。 

    一是继续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主任检察官试点等工作,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检察制度,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健全司法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加强反贪、反渎侦查工作,提高办案效率;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贪污贿赂、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案件;研究建立对“隐性腐败”等腐败形式的防范机制。 

    三是加强改进对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重点关注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防止、杜绝重特大监管事故的发生;创新在押人员帮教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潜在问题;落实刑事诉讼法中涉及监所检察的规定,完善派出检察院的管理体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中央的联系协作。搭建更加及时有效的沟通平台,就检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联合调研,形成共同推进全面深化检察改革的合力。

丛斌
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

    去年以来检察工作主要有以下亮点: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公平正义至上,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充分发挥了检察职能并取得了突出成效;积极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促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化;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真诚接受外部监督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近年来,高检院与党外人士、代表委员的沟通日趋活跃,更加富有成效。九三学社围绕深化检察改革、完善司法鉴定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得到高检院的积极回应。借此机会,我对深化检察改革提几点建议:一是改革司法管理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从制度顶层设计上,构建对省级检察院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包括错案发现和纠正机制。二是改革诉讼体制,构建科学的控辩平衡机制。考虑实行公诉权与监督权的适当分离,在强化检察机关监督权的同时,构建控辩平衡、法院居中裁量的制度和机制。三是完善抗诉制度。明确人民检察院必须接受抗诉请求的范围和条件,列明应当提起抗诉的情形。四是规范刑事涉案财产管理制度,明确界定涉案财物的范围,建立合法的追赃制度,建立完善涉案财物的保管制度。

郝明金
民建中央副主席

    一年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预防职务犯罪、自身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绩,受到社会广泛认可。这次座谈会充分体现了高检院对民主党派意见建议的高度重视。借此机会,我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扩大检务公开范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建立微博、微信以及通过网络在线互动等方式,创新检务公开方式;注重提高检务公开的效果,建立检务公开指标和评价体系,增强检务公开的系统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快人民监督员制度立法,提高该制度法律依据效力层级;坚持“参与”和“监督”并重,完善制度设计;扩大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执法活动范围,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管理监督和交流任职。按照中央“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重视检察机关自身管理监督;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轮岗交流,以及和法院等司法部门相互之间的轮岗任职交流,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自身廉政建设。

苏辉
台盟中央副主席

    过去一年,高检院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出色地发挥了检察机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台盟中央的工作特点,我对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建议高检院积极研究两岸司法调查取证协作制度。在中央的统一安排下,与台湾相关机构建立联系“窗口”,或探索建立两岸数据交换平台,及时提出或反馈协助请求。加强对涉台案件较多的省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指导,协调办理涉及台湾地区的案件协查业务,跟踪了解司法互助请求的办理情况,确保在办案时限内完成调查取证。 

    二是惩防并举,有效治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问题。建议在加大打击惩治力度的同时,由检察机关牵头,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积极研究防范对策,建立健全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动态管理机制。可重点督促相关部门规范资金运行模式和分配机制,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基层组织财务制度、跟踪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帮助基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工作体系。

刘新成
民进中央副主席

    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展现出一种更为开放、包容和进取的心态,展示出自觉、持续地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机制建设和制度改革的愿望。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很好的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为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的发展,在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逐步改革现有检委会决策制度。通过优化检委会委员结构,建立起主要基于法律专业知识和履职经验的委员配置机制,改革案件讨论程序、适当适用回避程序等,充分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尽责的环境,营造依法独立办案的良好氛围。 

    二是利用好铁路检察资源,推动检察改革。做好铁路检察的顶层设计,鼓励改革试点,理顺铁路检察院的管理体制,完善基层院人、财、物管理。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健全诉讼监督中进行调查和纠错程序,变事后监督为主动监督和常态化监督;继续加强外部监督,探索上级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新闻媒体对下级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

谢经荣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一年来,高检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践行群众路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结合工商联工作实际,我提四点建议: 

    一是着力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是司法保障权利的最后屏障。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 

    二是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建议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作用,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要关注小微企业的生产现状,加大司法保护,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要依法打击各类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依法打击破坏公平竞争、危害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当事人的申诉,积极运用提请抗诉、纠正违法等手段,依法监督和纠正裁判不公、诉讼违法情形。解决民事诉讼过程中立案审查、证据采信、财产保全等关键环节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是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希望检察机关多开展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加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引导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有效防范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何维
农工党中央副主席

    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今年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措施的第一年,也是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就进一步做好检察工作谈几点建议。 

    一要旗帜鲜明地查处腐败案件,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坚持与其他监督体系相互配合,通过深入查办渎职案件,保障其他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转,促进全社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开展。 

    二要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优化检察职能。检察机关要敢于担当,认真总结以往检察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只要不违背宪法和法律要求,都应大胆探索、勇于实践。 

    三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能,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引导功能,培养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在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养的同时强化对检察机关的监督。 

    四要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执法作风。检察机关要心中始终装着人民,从细节入手,抓好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