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名男子使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买车票,在沈阳北站乘车时被发现查获。铁路公安部门根据1月1日开始实行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拒绝其进站乘车,所持的车票被收缴并受到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这是《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沈阳铁路查处的首起持票人与车票身份信息不符案例。
1月2日15时30分许,沈阳北站工作人员在查验车票时,发现一青年男子所持身份证与本人不符,询问其车票来源时,他自称是用这个身份证购买的。执勤民警随即对这名青年进行盘查。
据了解,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21岁男子李某,家住辽宁省昌图县。李某的身份证丢失,无法买票乘车,便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买来车票,准备乘车回昌图。
铁路警方表示,依照这些规定,铁路方面拒绝其进站乘车;由警方依法给予行政罚款300元处罚,追缴其用他人身份证购买的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