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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全覆盖 各地理顺入口畅通出口

2014-01-08 19:12: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落实防止程序空转

    诉访案件被分类"分诊"后,如何才能保障制度落到实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这是改革中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对此,改革也给出了明确方向。

    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要严格落实依法按程序办理制度,对已经进入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政法机关应依法按程序,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

    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曾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内部相关督察部门的作用,望各单位能设计一套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

    据了解,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严格责任落实,狠抓办理质量,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执法监督和检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依法办理、释法析理、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法律监督",这是云南省采用的"五步工作法",旨在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为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公正办结,防止发生"翻烧饼"的问题,北京市加强案件管理和全程监督的制度机制,对政法机关办理信访案件的各个程序进行系统梳理,对于其中关键环节专门设置相应的监督程序。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强化案件首办责任制,对审查后进入司法程序的控告申诉案件,逐案确定首办责任部门、首办责任人,明确执法办案责任,确保执法办案质量。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化案件主办法官和合议庭职责,科学建立案件质效考核机制,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量;组织开展申诉、抗诉、发回改判"三类"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建立案件质量倒逼机制,有效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作用。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同样十分重要。中央的改革思路要求,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经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当事人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山东省政法机关与民政、卫生、人社、工会、残联、工商联等六部门建立了"1+6"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在做好资金救助的同时,积极协调解决民政救济、求学就业、社会保障等其他问题,最大限度地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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