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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7 20:04:5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监所狱所亦入公开之列

    2013年10月28日上午,湖南长沙叶女士到派出所报案称,她在医院陪护时手机被偷。民警在电脑上登记完报警资料后,叶女士的备用手机立即收到"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发来一个6位数查询编码。用这条编码,她可以随时上网查询该案的进展。

    除湖南长沙外,江西南昌、浙江嘉兴、广东珠海等地公安机关相继开通执法办案自助查询平台,案件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号码、警情编号,点击鼠标查询案件办理进度,评价公安机关办案工作。

    自去年1月1日《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施行以来,全国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举措推进执法公开。各地公安机关广泛运用公告栏、公安网上办事大厅、警民联系卡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社会治安状况、安全防范预警信息等执法信息。

    各地公安机关纷纷开设网上公安局,公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监督救济渠道等信息,提供在线预约、咨询、申请、受理等服务。

    "在试点并逐步对外开放基础上,2013年实现全部公安监所对社会开放。"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主动将监管场所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和执法结果公之于众。全国公安监管部门通过邀请媒体采访,召开被监管人员家属和律师座谈会、邀请社会群众参观等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监管工作的了解,促进监管场所警务公开、文明管理、教育转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

    司法部以社会公众、罪犯及其家属关注的执法热点问题为重点,细化了狱务公开标准,明确了狱务公开流程,努力使狱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在内容方面,不仅公开与罪犯服刑有关的考核、奖惩等事项,还公开监狱安排罪犯的生活、劳动等管理工作;在公开的方式上,不仅狱内张榜、上墙,还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向罪犯家属和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