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创业,这里有片法律沃土
——江苏淮安中院服务党委政府“全民创业淮商崛起”战略纪实
2013年8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委市政府召开“全民创业淮商崛起”推进大会。人民法院如何在服务党委政府这一事关全市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有所作为?4个多月时间过去了,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出台规范性意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例剖析等一系列举措,努力为“全民创业淮商崛起”培育一片法律沃土。
十条意见:为创业者依法维权提供高效服务
经过调研,淮安中院出台了《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民创业、淮商崛起”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意见》。意见共10条:一、加强诉讼服务工作;二、依法规范经营交易活动;三、依法帮助企业化解融资难题;四、依法促进企业改善内部治理;五、妥善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六、依法消除影响发展壁垒;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八、依法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活动;九、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十、大力开展宣传调研活动。
在加强诉讼服务工作中特别强调,要为涉企案件开通和完善诉讼“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及时受理,当日办结有关立案手续,确保诉讼渠道畅通。全市法院立案庭认真落实中院意见,确保涉企案件及时立案。2013年12月份,全市受理涉企案件500余件,其中中院受理53件。
一本手册:创业者抵御风险的“护身符”
据淮安中院副院长潘昌锋介绍,市中院从2013年10月份起着手调研创业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11月份完成《全民创业法律服务手册》的编印工作,立即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一是全市两级法院院领导和相关业务庭局室领导,分别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把《手册》送进千余家公司领导手中,并为公司领导及营销人员开展相关的法律解读。二是摆放在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群众可以免费取阅;向涉企案件当事人随案进行赠阅。三是在当地媒体和网络进行广泛宣传。在《淮海晚报》上开辟专栏,对《手册》内容进行连载;网民在淮安中院网上可以全文查阅。
市民张鹏一直有自己创业的打算,却苦于对创业知识特别是相关法律问题一无所知而一直下不了决心。从报纸上看到《全民创业法律问题服务指南》连载后,立即乘车到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拿了一本《手册》,经过潜心阅读,坚定了他创业的信心。
公正裁决:让创业者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发挥审判职能,让投资创业者从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这是人民法院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关键所在。”淮安中院院长钱斌强调。
坚持对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一样的法律保护。原告扬州某企业向被告淮安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供应电缆,并签订购销合同,但合同遗漏对电缆的具体收货人和结算方式的约定。原告供应了200余万元的电缆后找被告索要货款,被告虽认可双方之间发生买卖关系,但却以种种理由不给货款。案件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积极作为,利用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相对独立的地位,终于从监理日志中记载的被告工程会议记录等环节确认原告主张货款的收货单和被告项目实际负责人承诺书的真实性,形成有效证据锁链,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2805441.83元及违约金56000元。(余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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