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以民为本的平安建设没有终点

 导读执法规范化建设踩实法治足迹

 导读在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路上扎实前行

 导读从严治警 打造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

静心思索,究竟何谓“平安”?

平安,可以是最微观、最朴素的愿望。对在工地上挥汗如雨的农民工而言,平安是家乡儿女千里之外的牵挂;对朝九晚五的城市白领来说,平安是回到家与亲人共进晚餐的温馨。

平安,又可以是最宏伟、最壮丽的画卷。对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而言,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两个百年”的宏伟目标就无从谈起,改革发展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平安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基本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平安梦是重要保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话语字字铿锵。

2013年,“平安建设”持续发力。这一年,全国公安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嘱托和期望,凝心聚力、合力攻坚,从理念到行动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大职责使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语重心长。在“民意主导警务”理念指引下,200万名公安民警唱好“民生戏”、打好“群众牌”,使平安建设以浩荡之势,渗透到大江南北,知晓于千家万户,跃上一个新台阶。

 

2013年11月30日,四川、福建,山东、云南等10省区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对“5.05”和“8.30”拐卖婴儿专案同步集中收网,解救出被拐婴儿。(左图)

2013年1月8日,河南汤阴警方对网吧进行检查,提醒网民注意网络信息保护。(右上)

2013年1月17日,四川叙永警方在开展“打盗抢保民安”集中清查行动中查获管制刀具。(右下)

大事记

◆2013年1月17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以“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

◆2013年4月,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

◆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迅速部署排查环境污染犯罪,侦破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保持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2013年9月24日,公安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

◆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有关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顺民需·谋平安

建设怎样的“大平安”体系?倾听群众需求

无论时代如何变化,群众始终是打造平安中国不变的底色。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这是打造平安中国的根本价值。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以人民群众更广泛的现实需求为导向,平安建设正随着时代的变革而逐步深化——从犯罪少、治安好的“小平安”建设拓展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大平安”体系,从过去的注重治安安全拓展到现在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领域安全,从打击、防范、管控拓展到现在的服务、管理、建设。

如今的平安,不仅包括交通安全上的出入平安,还包括食品药品的入口安心——为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国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药品、制售假药犯罪的“云端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并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控联查、源头治理,侦破了一批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捣毁了一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在“云端行动”中,打掉犯罪团伙4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0余名,涉案价值22亿余元。在贯穿全年的“打假行动”中,集中突破假食品、假药品案件2.4万余起以及假农资案件1069起,查缴自来水“注射液”、淀粉“抗生素”、厨余垃圾“食用油”、菌落超标“卫生巾”等假冒伪劣商品9000余万吨,以实际行动和战果回应人民期待。

如今的平安,不仅包括日常工作中的生产安全,还包括周边环境的绿色安宁——公安机关迅速部署排查环境污染犯罪,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以公安部名义挂牌督办19起重点环境污染案件,并派出5个督导组,先后10余次赴河北、云南、辽宁、山东、河南、广西等地现场督办群众反响强烈的重点案件,保持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00余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

想尽一切办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切、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是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如一的导向。从集中开展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到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从各地积极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进一步完善……2013年,在全国公安机关的辛勤努力下,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上升,社会平安稳定总体状况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重民意·验平安

平安建设搞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

无论社会如何变革,民意始终是平安建设的风向标。尊重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评判,这是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平安不平安,群众说了算。百姓的安全感,无疑是平安中国的“试金石”。2013年,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以群众评价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持续推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指标评价体系,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创建考核中的权重,推动平安建设由“围着指标排名转”向“围绕群众意愿干”转变,从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努力建设群众追求、认可、满意的平安。

岁末年初往往是盗抢犯罪的高发期,为了更好地保障民生、切实保护群众切身利益,2013年春节前夕,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两个月的 “打盗抢保民安”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涉枪、涉爆、命案等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以“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时间仅过半,就已一举摧毁犯罪团伙270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万余名,破获案件6.2万余起,缴获赃款赃物1.3亿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针对一段时间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网络谣言成为一种社会公害的情况,2013年8月20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安机关根据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成功摧毁多个利用网络非法经营的公关公司和犯罪网络,秦志晖、杨秀宇、周禄宝、傅学胜、仲伟、董如彬、格祺伟等一批大肆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实施敲诈勒索的 “网络大谣”也先后落网,整治了网络乱象,维护了网络公共秩序,保护了公民的切身利益,回应了群众关切。

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期待。

公安机关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中发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尤其是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比较突出。对此,在2013年11月5日召开的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主动查找问题,并作出承诺:“可以不开证明的不要让群众开证明,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要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要让群众来回往返。”文件一出,引发诸多百姓拍手叫好;

公安部还研究出台了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出入境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制定了简化新车注册登记手续、推进机动车异地检验等惠民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有网友表示:“便民利民措施贴心及时,给公安机关点个赞!”

聚民力·筑平安

如何建设更加平安的中国?群众参与是根本

无论形势如何变化,民力始终是打造平安中国基本的依托。依靠人民群众惩治犯罪,这是打造平安中国的根本力量。

众人拾柴火焰高。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合力,是成就“大平安”格局的不二法门。全国公安机关围绕群众需求来确定目标,按照群众期待来谋划措施,做到哪种犯罪突出就重拳打击哪种犯罪,哪些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些问题,不断提高平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把开展夏秋社会治安整治的建议权、参与权、评判权交给群众。”2013年7月25日,在公安部指挥下,一场全国公安机关全力参与的夏秋社会治安整治 “战役”全面打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群众呼声作为“行动指南”。各地积极采取入户走访、发放问卷、警民恳谈、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一场旨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安全隐患的夏秋社会治安整治行动迅速在全国展开。行动将群众的意见放在心中、抓在手上,对影响群众安全感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真正做到因地制宜、有的放矢。

陕西“秦安”行动、安徽“雷霆”行动、湖北“飓风”行动……因地制宜、发动群众,不但让基层集中精力解决好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让广大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打击整治工作带来的安全和放心。

据统计,2013年1月至10月,全国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7%,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0.7%。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在过去10多年连续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13年又分别下降44.9%、36.2%。令人欣慰的数据背后,还有老百姓的切身感受:“街面上警察身影多了,违法犯罪行为少了,出门在外更放心更舒心了!”

众志成城。平安之网,就是如此不断向前端延伸、向基层延伸,在全国各地生根开花。

继承着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群众参与度越来越高,甚至唱起了主角。“志愿者服务队”、“社区青年汇”、“社区邻里协调会”……在全国各地,一个个奔波在社区中的红袖章,一支支协助公安机关的群众力量,活跃在老百姓的家长里短中,绘就了平安建设中的和谐画卷。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以民为本的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人人共享的平安建设成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

平安中国建设,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每一天都是新的收获。

平安,是最微观、最朴素的愿望。

平安,又是最宏伟、最壮丽的画卷。

民意是平安建设的风向标。尊重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评判,这是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民力是平安建设的依托。依靠人民群众惩治犯罪,这是打造平安中国的根本力量。

2013年,“平安建设”持续发力。这一年,全国公安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嘱托和期望,凝心聚力、合力攻坚。在“民意主导警务”理念指引下,200万名公安民警唱好“民生戏”、打好“群众牌”。“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以民为本的平安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走进江苏省涟水县公安局涟城派出所,办公区、办案区、接待区、生活区几个大字格外醒目,区域指引图标一目了然。整个办公区域实现了全方位监控,让民警执法始终暴露在阳光下。在这里,民警接处警必须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全程录音录像,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已经成为民警工作的一种常态。

假如,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那么,涟水县公安局正是全国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助推执法规范化跃上新台阶的一个缩影。

公生明,廉生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载体,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力增强法治思维,既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吹响全面迈向 “法治公安”的新号角。

 

2012年12月24日,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中级执法资格考试北京考场,民警们认真答题。(左图)

2013年11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现场。(右上)

2013年8月27日,河南省长葛市公安局民警介绍涉案物品保管的方法。(右下)

大事记

◆2012年12月26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之一,把“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严禁刑讯逼供”写入总则。

◆2013年1月1日,公安部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正式实施,严格规范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行政强制权的不当使用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2013年11月5日,公安部召开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直面执法突出问题,强调对“四难”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2013年11月,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对今后3到5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描绘了“法治公安”建设的宏伟蓝图。

◆2013年11月24日,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举行,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以及交通、民航、森林、海关行业公安系统的12万名民警参加了考试。

◆2013年11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圆满落幕。竞赛自2012年11月正式启动,经过地方赛和全国赛初赛的层层选拔,从全国公安机关33支代表队中产生的6强代表队参加了决赛。

立规矩·定方圆

规范化执法制度体系越来越严密,把权力关进笼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而言,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既是基本内容,也是建设成果的重要体现。

2013年,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开局之年。随着“尊重和保障人权”、 “非法证据排除”等多项法律条文的修改,新刑诉法给公安机关规范化执法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警察执法水平是窥探一个国家法治和人权保障水平的窗口。为保证公安机关正确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公安部根据新刑诉法和公安执法实践的需要,全面修订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订后的程序规定在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中写入 “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将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 “严禁刑讯逼供”写入总则,并进一步严格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等程序,明确要求对讯问过程全程录音或者录像,并且要不间断进行,不得选择性地录制,不得剪接、删改,保持完整性。

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各项条文为民警执法立规矩、定方圆,使民警执法更为有章可循,避免了执法随意性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害,从而把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升到新的高度。

此外,围绕执法主要流程,公安部还制定了29万字的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建立起一整套标准体系,明确和细化了执法标准,压缩了自由裁量的空间,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根据行政强制法,修订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严格规范了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防止行政强制权的不当使用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据统计,根据行政强制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安部共制定、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部门规章23件,发布有关 “巡逻盘查”、 “现场处置”、 “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重点环节规范性文件330余件。特别是,2013年11月,公安部印发 《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对今后3到5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描绘了 “法治公安”建设的宏伟蓝图。除此之外,各地公安机关还制定了受立案、调查取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一大批操作规范,仅省级公安机关就制定了2800余件规范性文件。

目前,不同层级的执法制度逐步覆盖了从接处警到案件终结的全部执法过程。越来越立体式、全方位的执法监督制度体系不仅使基层民警做到了执法标准统一、流程控制严密、执法细节准确,也把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民警执法行为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引领、规范作用。

 

强基础·抓源头

法制员担纲“质检员”,带动执法质量全面提升

64个考区、106个考点、4001个考场——就在2013年11月24日这一天,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以及交通、民航、森林、海关行业公安系统的12万名民警参加了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难度,相当于国家司法考试。它是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是否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能力的评定,是否具有法律思辨能力和综合解决执法问题能力的检测。按照规定,未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办理案件,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得晋升职务、警衔。只有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方可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而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警则将被纳入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人才库管理。

这是一场酝酿已久的尝试。记者从公安部法制局了解到,此前几年,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试点工作已经在部分地区铺展开来。从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首次中级执法资格考试举行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83.3万名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55.8万名民警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通过学习培训,广大民警准确领会掌握新刑诉法所规定的各项办案程序以及各项人权保障的要求。”公安部法制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而当12万名民警刚走出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考场,10万名公安法制员中的精英代表又齐聚北京,在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中一较高下。

一名女士背着装有3000元现金的挎包走在小路上,一名歹徒上前抢包就跑,另一名歹徒则用脚绊倒了追赶的女士。“请问参赛选手:两名歹徒分别涉嫌什么罪?”“抢夺和抢劫。”选手的回答干脆利落。“同样是抢,性质还不一样,判刑结果也不一样。”

2013年11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圆满落幕。擂台上,法制员们竞争激烈;擂台下,现场观众和网友们津津有味地上了一堂“普法课”。

作为案件的“质检员”,法制员的选拔和任用相当严格。首先由县级公安机关通过一定程序公开选拔。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取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中级以上执法资格的,并具有3年以上执法办案经验、作风正派的民警才能被选拔成为公安法制员。

入选法制员,也不意味着高枕无忧。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情况出台相关法制员考核暂行规定和管理考核办法。有的地方坚持日常考核、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有的地方要求对法制员予以轮换。成为法制员后,还需要不断“充电”,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通过集中轮训、随岗培训等形式,共培训法制员34万人次。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在一线执法单位派驻或配备专兼职法制员10万余名,95%的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和98%的派出所均配备了法制员。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高度评价说,法制员的制度设计是公安部高度重视提高基层公安机关执法水平,着力加强执法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它可以第一时间发现纠正执法苗头问题,把执法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带动基层执法质量的全面提升,是行政执法程序的重大变革。

整风肃纪·动真碰硬

以民意为导向,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突出问题

囿于执法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不平衡的情况,个别民警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时有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去年,媒体就曝光了河北某地公安机关基层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态度粗暴、刁难办证群众的典型事例。

行百里者半九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从不讳疾忌医,敢于揭短亮丑,这是公安机关一向的优良作风。

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公安厅立即派出由纪委、督察、出入境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事发地连夜开展调查。在查清事实后,分别对涉事民警和主管领导予以党纪、政纪严重处分。 “谁给人民群众找麻烦,我们就一定让他有麻烦!”河北省公安厅负责人如此坚定表态。

与此同时,在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再次强调,要下大决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要把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切实整改落实,抓出成效。会议要求,公安民警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经调查属实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三个一律”字字千钧,彰显了公安机关直面执法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坚决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坚定不移刹风整纪的决心和态度。

据公安部法制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机关以民意为导向,不断针对取保候审、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全国统一行动,展开专项治理,对发现的执法问题一律查找原因、严肃查处。这些专项行动和举措有力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成为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一把钥匙。

对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看在眼里: “近年来我国公安队伍在执法亲民化、责任严格化清晰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民众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我对公安机关的工作非常赞赏。”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的灵魂,是和谐稳定的基础,比阳光更有光辉;

执法规范化是法治社会的根基,是实现国家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与重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之一,到全国12万名民警参加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稳步推进,升华着每一位民警的执法理念和方式,在法治中国进程中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为让公平正义光照大地,公安机关将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法治昌明。

这是一次波澜壮阔、立足实际的改革——全国公安机关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推进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这是一项响应民意、顺应民心的革新——围绕涉法涉诉信访、执法公开化、户籍制度等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国公安机关大刀阔斧、锐意进取,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13年3月7日,在浙江台州工作的小刘展示刚办好的《浙江省居住证》。(左图)

2013年5月27日,陕西省石泉县公安局民警通过远程“鹰眼”监督民警的执法质量。(右上)

2013年3月7日,北京民警在执行全国两会安保任务时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右下)

大事记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动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12月17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排民忧·解民难

涉法涉诉信访逐步纳入法治轨道

百姓萦怀,万事不难。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真正让信访工作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

而今,经过一年的实践,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改革总体设想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

由公安部出台专门工作意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依照各地实际积极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在各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地区,当地公安机关认真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改革,有的建立以联合接访中心为平台构建依法办理、整合资源、强化监督的运行模式;有的细化诉与访的范围和处理标准,严格实行诉访分类处理;有的建立了检察监督与法院、公安内部纠错的衔接机制。

经过实践,一些地方政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总量在上升,但涉法涉诉信访数量开始下降;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少了,依法律按程序到政法机关申诉的却多了起来,依法解决问题的导向正在逐步确立。

 

解民惑·释民疑

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

2013年1月1日,一部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开始执行。这份由公安部制定下发的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成为了第一部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公安执法公开,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更已扎扎实实地变成了实际行动。

一年来,在公安部指导下,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了解公安工作和与自身利益相关事项的需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执法结果,并积极推行刑事案件立破案告知、治安案件回访、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等制度,倾听当事人对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意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逐步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现场记录仪、 “执法通”等装备,在执法办案场所安装全程录音录像设备,规范巡查、讯问等基础性工作。许多地方公安机关还实现了在指挥中心实时监控执法办案场所及110接处警情况,对民警执法活动进行即时监督,防止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按照规划,在今后3至5年,公安部还将部署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

聚民心·顺民意

确定户籍制度改革“时间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户籍制度改革再次成为国人热议的话题。

2013年12月17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通报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稿,并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而在 《意见》报中央审批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同时,公安机关将创新人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

落实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提高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率,关键在人,在队伍。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公安队伍,就必须对这支队伍的现状有一个正确的评价和清醒的认识,不断增强队伍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过硬队伍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水平为重点,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科学用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下大气力解决队伍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队伍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得到大幅提升。

2013年12月28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螺洋派出所为5名特困老人送去棉被、帽子、围巾、棉鞋等御寒物品。(左图)

2014年1月4日,天津市公安局虹桥分局民警在介绍指挥中心大厅概况和指导学生正确规范拨打110的常识。(右上)

2013年12月22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孟庄派出所民警和孤寡老人一起过冬至包饺子。(右下)

大事记

◆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是着力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公安机关既严格公正规范又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大举措。2010年9月,公安部制定《考试办法》,规定每年定期在全国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考试分为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人民警察必须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否则不得办理案件。

◆2013年9月26日,公安部党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

◆2013年9月29日,公安部向社会公布“三项纪律”,这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对全体公安民警纪律作风的从严要求。

“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在2012年新浪政务微博影响力排行榜中,十大政务机构微博里有6个为公安微博。2013年上半年新浪政务微博影响力排行榜中,公安微博名列前茅,值得一提的是“十大中央部委微博”中,“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位居榜首。

 提效能·查找“四风”

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突破口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整风精神找准、解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办理户籍业务,因不懂相关政策,不少群众跑了不少冤枉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专门推出“家门口的派出所”政策,老百姓在小区警务室就可以办理相关业务。2014年1月1日,西安市262个“家门口的派出所”正式上岗。

听说社区警务室也能办户籍业务,1日早上,64岁的老梁起了个大早,跑过去“尝”个鲜。虽然民警怎么操作,他看不懂,但打印了两份证明,全程不到2分钟,这可比以前快多了。

你看到的是结果,而在这结果的背后,是公安机关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不懈努力。

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公安机关增强为民观念,切实转变作风,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公安部通过实行简化办事程序、完善办事流程、畅通投诉渠道、严格责任纪律等措施,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把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并承诺要坚决杜绝“一人多户”、“一人多证”、随意更改信息等问题。

2013年11月5日,公安部在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把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办证难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突破口,切实整改落实,对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处理。2013年下半年,公安部及各地公安厅局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公安机关 “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整改问题与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以及职能转变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出台了一系列转变作风、便民利民措施,有效回应基层民警、广大群众的呼声和期盼。

2013年12月17日,公安部公布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目前,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组成的工作班子,正在对已形成的 《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公安部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推进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涉及公安工作的各项改革。

 

 严警纪·出台铁规

一系列抓铁有痕的措施确保公安队伍风清气正

只有铁的纪律,才能带出铁的队伍。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指出,公安队伍“在教育上要严明纪律,在执行上要严格纪律,在处理上要严肃纪律,确保良好的警纪警风”,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公安部党委从严治警不放松的坚定态度。

为此,各级公安机关非常重视民警纪律作风,在思想上设置“警戒线”,措施上筑起“防火墙”。特别是对民警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等常见多发问题,重申、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努力用铁的纪律带出过硬队伍。

公安部始终坚持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连续推出一系列抓铁有痕的措施确保这支队伍风清气正:

2013年1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带动全国公安机关树立良好警风,公安部党委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

2013年2月1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五条禁令”;

2013年9月16日,公安部出台“三项纪律”,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9月29日,公安部向社会公布“三项纪律”;

2013年11月19日,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坚决落实从严治警各项措施,坚定不移刹风整纪;

2013年12月24日,公安部开通全国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12389专用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与此同时,32个省级公安机关、330多个地市级公安机关举报平台同步开通。

在铁的纪律面前,各地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价。

强培训·规范执法

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实现建设“法治公安”的目标

为了提高队伍正规化建设,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有的开办 “网络大讲堂”,利用内网视频系统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有的部署开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有的制定专门教育培训规划,对干部进行轮训,重点提升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的“五个能力”。

队伍建设说到底,就是抓教育人、磨炼人、塑造人的工作。

2013年下半年,公安部出台 《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阶段目标》,要求力争用3年到5年时间,实现建设 “法治公安”的目标。为了改变公安队伍执法能力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多年来,公安部党委致力于提高队伍素质,大兴学习研究之风。在全国180多万民警取得基本级执法资格、50多万民警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基础上,2013年11月24日,首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举行,共有12万名民警在全国4001个考场参加考试。

2013年11月,10万名公安法制员中的精英代表齐聚北京,在全国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中一较高下。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在一线执法单位派驻或配备专兼职法制员10万余名,95%的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和98%的派出所均配备了法制员。

为促进公安院校牢固树立 “贴近基层、服务实战”的工作理念,推动西部地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进步,2013年暑期,公安部部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7所院校组建教官团,分赴西部地区公安机关开展 “送教西部基层行”教学培训活动。7所公安院校的49位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深入西部7个省区,行程近2万公里;现场或利用视频系统远程培训民警共计8万余人。授课内容涉及修改后的刑诉法与公安执法工作、公安信息化应用、网络犯罪侦查与舆情应对、和谐警民关系与群众工作、警务战术与技能等20余个专题。

 重沟通·回应期待

公安微博总量达1.8万多个,粉丝数以亿计

针对新媒体吸引眼球、扩大受众、求新求快的特点,主动设置议题,及时提供权威信息,增强宣传舆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努力实现宣传舆论效果最大化。

“烈火双雄”刘洪坤和刘洪魁用最悲壮的陨落,托起了城市的安宁与祥和。“肉垫所长”宗德宇将自己的身体当“肉垫”,女青年获救了,他右腿多处粉碎性骨折。“赤脚哥”苏洁静追歹徒过程中,鞋带开了,赤脚狂奔猛追,最终将歹徒抓获。他们的事迹在网上被大量转发,被广大网民热捧,是公安队伍涌现出来的典型。作为新时期的人民公安,各地公安机关、民警积极适应时代要求,学习新的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和执法办案能力,掌握了熟练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的技术,在网络上传递出公安正能量,赢得了网友的“赞”。

在新时期,人民公安过硬队伍还表现在善于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提升沟通能力、促进警民和谐上。在时代的潮头上,人民公安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截至2014年1月1日,在新浪政务微博的月影响力排行榜中,前10名中有5个公安微博。而公安政务微博总量已超1.8万个,占到各级党政部门政务微博的20%、政法部门的80%。公安机关政务微博已经成为官方微博中最为活跃、网友最为关注的微博之一。

从2010年2月第一个公安微博在广东诞生到现在,在公安部不遗余力的推动下,公安微博呈现出 “井喷式”增长。从公安部有关业务局到各地公安厅局,开设了很多公安政务微博,这些微博拥有数以亿计的粉丝。可以说政务微博作为全新的执政方式和社会管理手段,已经成为公安部门不可或缺的“有声”力量。

来源:人民公安报 责任编辑: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