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次波澜壮阔、立足实际的改革——全国公安机关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推进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这是一项响应民意、顺应民心的革新——围绕涉法涉诉信访、执法公开化、户籍制度等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国公安机关大刀阔斧、锐意进取,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2013年3月7日,在浙江台州工作的小刘展示刚办好的《浙江省居住证》。(左图)

2013年5月27日,陕西省石泉县公安局民警通过远程“鹰眼”监督民警的执法质量。(右上)

2013年3月7日,北京民警在执行全国两会安保任务时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右下)

大事记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动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12月17日,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排民忧·解民难

涉法涉诉信访逐步纳入法治轨道

百姓萦怀,万事不难。

2013年1月7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真正让信访工作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

而今,经过一年的实践,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改革总体设想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

由公安部出台专门工作意见,各级公安机关正在依照各地实际积极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在各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地区,当地公安机关认真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改革,有的建立以联合接访中心为平台构建依法办理、整合资源、强化监督的运行模式;有的细化诉与访的范围和处理标准,严格实行诉访分类处理;有的建立了检察监督与法院、公安内部纠错的衔接机制。

经过实践,一些地方政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总量在上升,但涉法涉诉信访数量开始下降;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少了,依法律按程序到政法机关申诉的却多了起来,依法解决问题的导向正在逐步确立。

 

解民惑·释民疑

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

2013年1月1日,一部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开始执行。这份由公安部制定下发的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成为了第一部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公安执法公开,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更已扎扎实实地变成了实际行动。

一年来,在公安部指导下,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了解公安工作和与自身利益相关事项的需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执法结果,并积极推行刑事案件立破案告知、治安案件回访、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等制度,倾听当事人对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意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逐步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现场记录仪、 “执法通”等装备,在执法办案场所安装全程录音录像设备,规范巡查、讯问等基础性工作。许多地方公安机关还实现了在指挥中心实时监控执法办案场所及110接处警情况,对民警执法活动进行即时监督,防止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按照规划,在今后3至5年,公安部还将部署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

聚民心·顺民意

确定户籍制度改革“时间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户籍制度改革再次成为国人热议的话题。

2013年12月17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通报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稿,并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而在 《意见》报中央审批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同时,公安机关将创新人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