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
2013年1月1日,一部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开始执行。这份由公安部制定下发的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成为了第一部全面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公安执法公开,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更已扎扎实实地变成了实际行动。
一年来,在公安部指导下,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了解公安工作和与自身利益相关事项的需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及执法结果,并积极推行刑事案件立破案告知、治安案件回访、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回访反馈等制度,倾听当事人对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意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逐步为一线民警配备执法现场记录仪、 “执法通”等装备,在执法办案场所安装全程录音录像设备,规范巡查、讯问等基础性工作。许多地方公安机关还实现了在指挥中心实时监控执法办案场所及110接处警情况,对民警执法活动进行即时监督,防止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按照规划,在今后3至5年,公安部还将部署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