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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召开涉民生案集中执行活动座谈会

2014-01-07 09:18: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深入了解全市法院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充分征求各级法院对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好最高法院部署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先后两次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座谈会。天津高院副院长蔡志萍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法院分别汇报了各自近3年来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收案数、结案数、未结案件数、涉案标的以及各类涉民生未执结案件的分布等案件基本数据,并汇报了未结执行案件情况、不能执结的原因和执结这些案件存在的困难。据统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含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三类案件占全市法院未执结案件的比重较大,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是造成无法执结的主要原因。

  蔡志萍在认真听取了各法院的汇报和建议后,要求市高院执行局结合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对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对全市法院开展好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总体目标,明确重点范围,明确主要方法,明确实施步骤。二是要实施“五个步骤”,积极主动采取执行措施,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构建公开便民的执行工作机制和依法开展执行救助工作。三是要发扬“三千精神”,在办理涉民生执行案件过程中,要克服千难万险,历尽千辛万苦,千方百计将涉民生执行案件按照要求执结。四是要做到“宽严有度”“协调有方”,积极寻求党委、人大的支持,取得政府和执行联动部门的配合,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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