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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梅 熊为义 闫怀玲当选2013年度全国法治人物

2014-01-07 08:56: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1月5日,201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新闻、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我省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邳州市普法夫妻熊为义和闫怀玲当选年度法治人物。

从检34年,林志梅长期在职务犯罪预防岗位工作。在工作中她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新机制新模式,构筑起具有地方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其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林志梅多次受到江苏省、南京市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被最高检、江苏省委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3年5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学习宣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向林志梅学习。

熊为义和闫怀玲是全国普法先进个人。自1985年全国开展普法教育起,夫妇俩就携手走上义务普法之路。28年来,不管寒冬还是酷暑,夫妻俩总是拉着平板车走村串户,先后投入20多万元,行程10万余里,足迹踏遍苏北农村,义务宣传法律知识,举办法制讲座1206场,制作法制宣传图板560多期,受教育群众420万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60余人次。

(记者 施为飞 通讯员 王应举)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