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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构建“1131”社区矫正工作模式

2014-01-06 14:27: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辽宁长安网 

    辽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于2009年5月,几年来,辽阳市社会矫正工作坚持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动力,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形成特点”的工作思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 “1131”社区矫正工作模式,即建立一支社区矫正专职警察队伍、建立一套严密高效矫治监管体系、设立三个社区矫治服务中心、建成一个矫治帮教基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日渐成熟,走出了一条具有辽阳特色的社区矫正发展之路。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48人,解矫543人,无一起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为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支社区矫正专职警察队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精神,2009年4月,辽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辽阳市北郊监狱108名干警实施职能转型,成建制改组为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成为国内首支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专职警察队伍。

    矫正支队设5个科(室),7个矫正大队,28个中队,分别进驻全市7个县(市)区司法局和28个城区街道司法所。为便于开展工作,各矫正大队大队长和矫正中队中队长分别担任县(市)区司法局副局长和街道司法所副所长,实行全市城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以市社区矫正支队为主,各区司法局及所属司法所为辅,配合开展工作。

    辽阳县(市)社区矫正工作以县(市)司法局和所属司法所为主,矫正大队负责指导工作,大队警察分片包干,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由于监狱转型干警长期从事罪犯监管工作,法律意识强,业务素质高,监管经验丰富,心理优势明显,对社区服刑人员从心理上形成自然的震慑作用,极大地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自觉认罪服法,主动配合改造的社会效果,为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套高效矫治监管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整个社区矫正过程严格、严密、严谨、高效,从建队之初,就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一整套监督管理工作体系,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首先,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制定了一套规章制度,有《辽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辽阳市社区矫正对象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及评估标准》、《辽阳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辽阳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汇编》等。在此基础上,执行统一的文书样式标准,对社区矫正宣告书等22种工作文书进行统一规范,做到全市范围内各类档、卡、簿、册整齐划一。

    其次,建立一个信息管理平台,通过手机定位技术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区域监控、教育信息播送和管理,实现“人防”向“技防”的转变,夯实了无缝教育监管,简化了工作人员的手工操作量和上门走访调查的次数,解决了矫正对象越界告警、到期警示等监管难题。

    最后,就是对矫正对象的严格要求,矫正支队要求社区矫正干警必须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四知道”,即社区矫正对象的自然情况、刑期起止时间、监护人和现实改造情况必须知道。此外,社区矫正对象还要做到“五要”、“十不准”,即矫正对象每月要到中队报到一次、报送每日活动情况并担保人签字、写一份思想汇报、参加8小时以上学习教育和社区公益劳动、离开规定区域范围要请假;不准故意对抗逃避监督管理,不准威胁干扰社区矫正志愿者开展工作,不准擅自变更居住场所,不准私自更改通讯方式,不准酗酒闹事,全年累计请假不准超过30天,不准超假不归,不准私自接受采访,不准会见境外非亲属人员,不准接触对矫正工作产生不利影响的人。

    在严格要求矫正对象的同时,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也对矫正干警提出要求,每月与矫正对象见面谈话一次;督促矫正对象每月必须向矫正中队(司法所)报送思想汇报一份;监督矫正对象每月上报月内每日行踪情况;矫正中队(司法所)干警每月不定期走访至少一次;矫正中队(司法所)每月召开一次矫正工作动态分析会;矫正大队(司法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干警工作汇报会议;矫正支队每月召开一次大队长矫正工作汇报会;矫正大队(司法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矫正对象参加的公益劳动;矫正中队(司法所)半年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考评;矫正中队(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年终考评。

    三个社区矫治服务中心

    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在工作实践中用创新的理念激发创新的思路,用创新的思路寻求创新的办法,创造性地成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中心”、“教育疏导中心”和“非监禁刑案件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心”。“三个中心”于2010年正式成立,现已取得丰硕成果。

    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中心,下设“三室”,即心理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和心理矫正室。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犯罪性质和悔罪改造表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再犯罪风险评估预测,实施了一整套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立了个人心理档案。对有心理障碍和心理不健康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心理矫正跟踪。

    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疏导中心,分设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培训中心和警示教育中心。重点开展入矫教育、日常矫正教育和解除矫正教育工作,工作中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随机教育与定期教育相结合、教育疏导与公益劳动相结合,出台了《辽阳市社区矫正人员教育改造实施细则》,根据不同情况,积极开展“五必走访”、“七必谈话”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中心,主要根据矫正评估标准,客观、公正、科学、及时、有效地形成评估报告,为法院、监所对“五种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提供真实依据,保证量刑适当,矫正衔接有效。

    一个矫治帮教基地

    辽阳市社区矫正支队利用监狱原有1万多平方米闲置厂房和场地,在市有关部门的扶持下,建成了一个规模可容纳100人,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于一体的矫治帮教基地。引进社会企业,为有就业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创造就业岗位,同时,建成“中途之家”,为社区服刑人员中的“三无人员”解决食宿问题。并且利用原有办公场地、教育设施创建技能培训中心,对有技能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生活生存能力。通过在基地中建企业,实现用企业养基地,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这个特殊群体解决生计问题,也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对特殊群体的服务和管理功能。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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