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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汀:汇聚正能量搭建社会管理"大舞台"

2014-01-03 17:01: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曾昭辉

“感谢法官妈妈给我们讲课,让我懂得法律知识的重要,学会如何保护自己。”2013年12月3日,长汀县法院的法官走进该县大同小学,为师生们上了一堂法制课,课后,学生们向法官表示感谢。这是该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长汀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建设,通过搭建服务工业发展、护航生态建设等平台,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举措,强化司法的社会责任,取得明显成效。今年10月底,该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

庭所共建 汇聚调解“和谐曲”

2012年7月,长汀县法院基层法庭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建立“庭所”对接模式,制定了《庭所联动实施细则》,构建纠纷预警、排查、化解联动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感谢你们的帮忙,为我们化解了3年多的心结。”2013年11月1日,一起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大同法庭梁法官手中,感谢法官为他们两家化解了矛盾。

张某与周某是邻居,双方房屋毗邻,中间隔一条排水沟,两家原本融洽相处。2010年5月,周某占用排水沟搭建卫生间,导致排水沟无法排水,下雨之时,张某的房屋就被水流倒灌。两家人的矛盾逐渐激化,由一贯关系融洽的朋友变成了积怨颇深的“冤家”。2013年8月初,张某将周某告上法庭。因双方积怨甚深,若不能妥善处理,很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不稳定因素。

办理此案的梁法官联合当地司法所、派出所人员,多次前往纠纷地实地查看,并绘制勘验图和拍摄现场照片,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共同商讨化解纠纷的举措。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办案法官邀请司法所、派出所以及乡镇调解组织分别前往原告、被告家中,与其促膝交谈,耐心地明法析理。在爱心与耐心的感召下,在法律与政策的说服教育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周某如期将排水沟上搭建的建筑物拆除,双方和好如初。

“庭所”共建开展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272件,实现了诉调无缝对接和调解全程提速。

把脉示警 传递司法“好声音”

具体裁判个案是一个点,从微观层面实现纠错,如何实现从点到面,变简单纠错为积极主动预防,长汀县法院找到了窍门——司法建议。

该院通过个案研究、类案归纳、总结梳理等措施找准个案症结、类案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实现法院的判后社会责任,促进规范管理,不断传递司法“好声音”。

2013年8月5日,长汀教育局在给长汀县法院的回函中写道“感谢法院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防范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原来,长汀县法院在近年来审理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发现,在河道、水库等地,每年均有未成年人游泳发生溺水事件,此事件的发生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不稳定因素。因此,该院在暑期来临之际,从加大校园宣传力度、强调暑期防溺水安全工作方面,向教育部门发出了加强对学生暑期安全管理的司法建议。

3年来,该院发出司法建议39条(篇),内容涉及森林资源保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等方面,2012年有3篇司法建议入选“全省百篇优秀司法建议”,是获奖最多的基层法院。小小司法建议发挥出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护航大局 奏响服务“最强音”

近年来,长汀县法院主动融入、积极参与到“工业强县”、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

2012年4月,该院在辖区内的3个开发区分别设立“法官服务工作室”,发挥法律宣传、解决纠纷等服务保障作用,对涉及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结案。

2013年5月,长汀金龙稀土公司因江西赣州某矿产品公司欠其货款200万元,将矿产品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立即派出法官前往赣州,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其转移财产。同时,法官找到矿产品公司的负责人,了解到拖欠货款的原因主要是两家公司沟通不够,造成了信任危机。于是,办案法官耐心做当事人的疏导工作,最终,矿产品公司同意将尚欠的200余万元货款付清。“真没想到2天时间就把问题解决了!”金龙稀土公司负责人对法官表示感谢。

在护航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汀县法院总结出刑事审判“三个三”工作机制,即“庭前三调查”、“判前三落实”和“判后三督促”,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全国第二届环境司法论坛上,该做法被誉为生态司法的“长汀经验”。

2013年4月15日,铁长乡的石某到自家责任竹山劈杂时,因边抽烟边劈杂,香烟不慎被小树枝碰落到山壁上,引燃了枯枝杂草,导致烧毁林地面积63.7亩,经济损失3.04万元。在审理此案时,办案法官重点考虑的是,如何恢复被毁林地,修复生态环境。为此,法官深入石某所在的村、户进行庭前调查,促使石某真心悔过,主动缴纳复绿补种履约保证金,并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对烧毁的林地进行复植补种。在对石某作出缓刑的判决之后,法官还定期对石某判后复植补种的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2012年以来,该院共发出“补植令”、“监管令”等21份,责令相关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近3000亩,近98%的被毁林地重披新绿。

明灯指引 激活人生“正能量”

近年来,长汀县法院大力加强少年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法庭教育等举措,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罪犯,用司法点亮未成年犯的领航明灯。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鼓励,告诉您个好消息,我找到工作了!”2013年8月25日,少年庭的曹法官接到了小陈的报喜电话,心里感到特别欣慰。往事不禁浮上心头——2011年,初三辍学的小陈到县城打工,但渐渐迷上了上网。2012年5月的一天,没钱上网的小陈趁一女子不备,抢走她的手提包,内有财物价值2000元。10天后,躲在网吧的小陈被抓获。开庭审理时,法官特意使用圆桌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律师以及小 陈的母亲联合进行庭审帮教,使小陈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心痛改前非。同年7月,法院对小陈判处了缓刑。此后,曹法官多次对小陈跟踪帮教,并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

“帮教和挽救一个孩子比审判更重要。只有将帮教措施落到实处,才能为他们的人生找准航向。”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十多年的曹法官对此感触颇深。

今年初,长汀县法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增设了“心理诊疗帮教”环节,还建立了“未成年人心理档案”,为后续的心理引导、矫治、救助工作打下基础。同时,该院还延伸司法服务,在学校设立“法官妈妈工作站”,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社会闲散青年关心、关爱和帮扶制度,构建帮助少年犯重返学校和就业制度。

自2009年以来,该院为10名未成年缓刑犯解决上学、就业问题,所帮教的50余名未成年缓刑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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