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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依法推进科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2014-01-03 14:07: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浙江省是我国首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省份。从2004年5月至今9年多来,该省依法推进、科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现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435万人,居全国第三;再犯罪率0.1%,居全国前茅,为我国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样本。

    依法推进是浙江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一大特点。省司法厅厅长赵光君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浙江省党委、政府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平安浙江和社会综合治理考核。省、市、县三级都成立有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政法系统、编办、财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先后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30多件法规、规范性文件。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社区矫正财政保障机制和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按照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补助标准,5年来,全省投入社区矫正的经费共达4.17亿元,仅今年,就投了1.3亿元。依照相关制度规定,法院、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建立起“无缝对接”工作机制,还在社区、村建社区矫正工作站2万余个,将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到最基层。

    科学规范是浙江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另一亮点。浙江各地普遍为社区矫正人员构筑起“电子围墙”,即运用GPS、LBS等现代信息技术,做好动态监控、警示告知、短信提醒、网络帮教、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该省还率全国之先,建立起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从13个方面对审前社会调查、警告、治安管理处罚、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和减刑、假释等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内部监督,从而有效地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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