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了解到,截至2013年年底,全区成立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62个,形成了重点、热点地区、行业及矛盾多发易发地区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各司其职的全社会联动机制。
据介绍,结合医疗卫生、道路交通、房产物产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现状,我区设立25个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调委会,13个医疗纠纷调委会,11个劳动争议调委会。并且,在旅游商贸、流动人口聚居等矛盾多发区域建立调解组织,先后成立了6个物业纠纷调委会,11个集贸市场调委会,在与内蒙古、甘肃、陕西交界建立8个边界调委会。
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以来,共化解266件纠纷,调解成功率92%以上。全区25个道路交通损害赔偿事故调委会全年调处3927件纠纷。组织专家、律师、法律援助等力量,配合疏导化解征地拆迁、拖欠工资、环境保护等矛盾。全年各类调解组织共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8360件,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3500件的238.8%。
记者了解到,2013年,自治区司法厅将调解工作常态化,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3679次,预防纠纷5532件;大力实施“二二三五工程”(即规范建立200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聘任2000名专业人民调解员,化解3500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246件,成功率96.2%以上,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案件1058起。 (杨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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