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中院召开金融审判庭成立新闻发布会,史和新庭长接受媒体采访。
绍兴中院法官走访部分金融机构。
11月8日,绍兴中院金融审判庭法官做客绍兴网与网民交流“民间借贷”问题。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在改革全面发力时期愈发显出其意义所在,为推动经济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浙江省绍兴市两级法院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用法治坐标来定位一个规则明晰、法制健全的经济金融环境。
设立金融审判庭
促进金融审判专业化
“我们将以金融审判庭成立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22条保障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依法规范本地区的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支持金融创新,维护金融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完备的司法保障!”2013年4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金融审判庭,负责审理涉及金融机构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以及有关典当、证券、期货、票据、债券等纠纷的一、二审案件,破产案件和与破产有关的工作,以及企业解困工作的有关司法事务。
为提高审判专业性,金融审判庭共配备7名法官,平均年龄35岁,5名法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并组建金融审判专业陪审员队伍,充分发挥金融审判专业化和集中、集约化审理的优势,推动金融秩序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根据《绍兴市法官协会、绍兴市律师协会关于建立法律业务交流互动机制的意见》规定,金融审判专业委员会与市律师协会下设的公司与破产专业委员会、国际与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等召开业务讨论会,就借贷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以提高审理技巧,统一法律适用,有效化解纠纷……
金融审判庭正式运行以来,累计收案257件,结案167件,成效明显。一边是金融创新稳步推进,一边是金融纠纷层出不穷,这个由7名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的队伍面临着更高的专业挑战,但其未来可预期的作用却显得分量十足,“金融审判庭的设立不只是加快了金融案件的办理,更重要的意义或许还在于对当地金融生态环境,以及整体经济金融发展所带来的积极影响。”绍兴中院院长陈惠明表示。
开展金融专项执行活动
化解金融债务风险
基层法院排庭困难!法律文书送达难!担保人恶意脱保!抵押物因为其他案件被封!抵押物出租!……
在2013年6月该院召开的金融法律工作座谈会上,全市8家银行负责人道出了金融案件诉讼过程的“一肚子苦水”。
作为目前银行处置不良资产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司法途径如何更能充分保障金融安全,服务金融改革创新?为此,该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全面部署开展金融债权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出台《关于审理执行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案件若干指导意见》,并多次组织实地走访调研,帮助各家银行解决实际困难。专项活动期间,全市法院遵循因案制宜、分类处理,利益平衡、多方共赢的原则,大力解决难以执行的金融纠纷案件。同时,积极促成银企合作,既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企业改革和经济持续发展。
针对借款企业或担保企业利用法律规则故意拖延诉讼进程的现象,积极改进送达方式,引导银行诉前就在贷款合同中与借款人预先约定送达地址、方式及法律后果,有效缓解送达难;针对金融债权案件执行中出现的抵押物处置难、担保债权受偿难、因参与分配导致案件进展缓慢等问题,积极探索金融抵押债权先行支付的执行方式。对抵押物已拍卖成交,但尚未进入执行程序或尚未起诉的金融抵押债权,允许金融机构直接向执行法院申请先予支付。对被执行人虽已进入破产程序,但金融债权抵押物已经拍卖成交的,执行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协调先行支付。对抵押财产被其他法院在先查封的,积极与在先查封的法院协调沟通,争取由金融抵押债权的执行法院进行处置。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金融债权案件556件,实现金融债权11.35亿元。
在全市法院努力下,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速度明显加快。以建行绍兴分行为例,2012年上半年总共处置不良资产仅7210万元,而6月底至10月底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实现不良资产处置23997万元。
发送金融审判白皮书
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
“2008年以来绍兴两级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140件259人,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08件213人,集资诈骗案件32件46人,受害人达4821人,案值达119.25亿元……”
2013年10月,绍兴中院向社会发布全市非法集资案件审判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当前,非法集资案件呈现受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等特点。每个非法集资案件的受害人均在10人以上,其中百人以上占10%。由于犯罪分子主要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让少数先期投资者得到好处后,再通过其动员亲朋好友加入投资行列,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使得犯罪分子在很短的时间内聚敛巨额的非法集资款,案值1亿元以上的案件就占全部案件的21%。由于“投资、融资渠道单一”,中小微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旺盛,但融资渠道狭窄,从而催化向民间融资的需求,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提供了生存土壤。为此白皮书建议:政府要加强金融创新,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合理引导民间融资,积极构筑向民间融资的平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规范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提高民间资本的保值、增值功能。
“金融审判白皮书揭示了纠纷根源,为公众提供风险预警,提出建议对策,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这也是司法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内容。”陈惠明说,金融案件不仅仅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它还常常反映出社会管理方式上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缺少相应的制约机制和威慑机制。为此,该院逐渐改变了原有“消防队”式的司法保障金融模式,建立了“防火墙”式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除每年发送金融审判白皮书提供风险预警外,该院领导和法官还走访有关金融机构,征求意见建议,做客绍兴网与网民交流“民间借贷”问题,现身电视节目提示百姓如何打一张合格的借条,为群众普及金融法律知识,真正筑牢金融司法保障的“防火墙”。
柯桥区:主动接轨改革助力金融创新
柯桥区历来是民营经济发达地区,民间资金充裕,金融活动活跃。这个在改革开放中就尝到“头口水”甜头的地区,在新一轮的金融改革中更是激情迸发,当然,也时不时会擦出点“火花”,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自2010年以来,柯桥区法院受理的金融类案件几乎以每年翻一番的速度增加,反映出金融类矛盾纠纷高发的态势。
“必须主动出击。”柯桥区法院院长孙浩认为,“法院审理工作必须主动接轨金融综合改革,助力金融创新。”正是在此背景下,开辟金融案件诉讼绿色通道的想法由此付诸实践,一条从“立案-财保-审理-送达-执行”的动态保护链逐渐清晰。
“我们在立案阶段就采用‘两步走’模式。”立案庭庭长王仁康告诉记者,“第一步”迈得谨慎,即将标的在300万元以上的案件列为大要案,细致审查,慎重立案。“第二步”走得轻快,即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当天移交。同时,建议相关业务庭直接组成合议庭,启用普通程序审理。
“金融机构在起诉的同时,往往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涉案企业的账户或查封其财产,这些涉案企业一般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状况。”王仁康说。鉴于此,法院实施财产保全的同时,一方面对于涉案企业,特别是作为担保人的企业,不是简单采用账户查封方式,而是灵活运用查封动产、不动产、注册商标等财保措施;另一方面,鉴于金融机构的资信实力,免于其提供担保手续。“就是要在‘处置’与‘保护’之间寻找平衡点,做到既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确保金融债权顺利实现。”
与之相对应,金融案件审理也越来越朝着专业化、集约化的审判模式推进。2013年10月,柯桥区法院金融审判专职合议庭正式成立,由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成员,民二庭副庭长担任审判长,专司各类金融案件的审理。统一审判尺度已不仅仅是一个要求,而是一份必须完成的答卷。
但法院在审理中发现,由于金融案件当事人流动性较大,“送达”已成为制约案件高效审理的“拦路虎”。“邮寄送达往往无果而终,上门送达常常吃‘闭门羹’,一大圈下来,还得公告,耗时耗力。”法警大队大队长童海堂说。目前,法院针对现状,已着手改变以往模式,在实施公告送达的同时,指定法警同步上门送达,两步并举。这样既能将法官从繁重的送达、调查等辅助事务中脱离出来,也尽可能缩短了送达周期。
除了保障立案审理环节畅通外,在执行中,柯桥区法院还根据省高院及市中院的部署安排,定期开展金融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坚持担保物权类案件优先执行等措施,快执快结,确保案件高效执行。
据介绍,目前,柯桥区法院已建立起与辖区金融行业间的定期联系制度,同时设立预警互动平台,以及时了解和掌握金融行业动态,对于存在的经营风险,及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予以反馈,在促进其规范经营的同时,切实减少金融类纠纷的发生。(记者 余建华 通讯员 柳雪松 祝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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