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党组强化自我约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掷地有声
细化9方面整改措施向30种现象说“不”
“全省检察机关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培训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河南)省市两级检察院的培训任务基本完成,基层检察院的培训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在培训中,仅省检察院就举办骨干教师培训班13期,培训骨干教师625人……”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检察院为改进执法作风,提出围绕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和质量管理,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要求全省检察机关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培训旨在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按期使用奠定基础。省检察院强调,今后凡是未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一律“不”审批、“不”研究、“不”考核。那么,这项改革措施进展如何?
记者了解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省检察院党组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抓整改。针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情况,认真研究制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整改落实方案》,确定了整改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了具体整改内容,从9个方面提出30个“不”的严格要求,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和质量管理,全面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目的是通过整改,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反对“四风”、改进作风,促进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省检察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根据全省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四风”问题,我们梳理出9方面的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领导班子学习、强化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帮扶、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领导班子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厉行勤俭节约、加强廉洁自律、整治文山会海等,又细化了30个令行禁止的问题,比如说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我们提出要坚决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做到“不”超标准接待、“不”大吃大喝、“不”挥霍浪费,“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车,“不”违反规定公款出国;“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考察性出访,“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我们认真落实省委即知即改、边议边改、立说立改的要求,边查摆、边整改、边建制,今年以来,截至目前省检察院召开的会议数量较去年减少9个,合并召开4个,信息简报同比减少24.8%;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55.4%,车辆燃油维修费用同比下降6.9%;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同比下降21.3%。”这位负责人谈到这些变化如数家珍。
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要求,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分层次、有计划、按步骤进行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下功夫解决“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功夫构建和完善检察机关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机制,努力以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首席记者 吴倩 通讯员 张萍 刘立新 孙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