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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证惠民便民提升公信

2013-12-30 11:56: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今年1月至11月,上海市21家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51.1万件,同比增长7.3%。这一数字的背后体现了公证正日益成为上海市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服务。

    “思之深,则行之远。”上海市公证协会会长黄群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十八大一年来,上海市公证行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从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着手,积极探索实施惠民、便民新举措,努力让公证为更多人认识、接受、享用。”

    黄群说:“我们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向历史、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答卷。”

    响应群众需求

    调整收费简易程序

    2013年9月中旬,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潘浩再次接到王女士电话,此前她多次与潘浩联系并询问继承更名手续及相关收费问题。

    原来不久前,王女士丈夫刘先生因车祸过世,留下了登记在刘先生名下的一套房产。此房产虽然登记在刘先生一个人名下,但是属于刘先生与王女士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王女士对于办理继承更名也不是特别着急。直到9月,王女士有了换房的想法,但要想换房就必须先办理继承手续。

    “如果现在办理的话,您的公证费用是继承份额的1%,到10月份以后,我们的收费将根据国家规定改为0.5%,我们建议您再等等。”潘浩告诉王女士。最终,王女士在10月初随同家人来到东方公证处申请办理了继承公证,节省了近一半公证费。

    据介绍,上海市公证协会于2012年3月就颁布了《关于降低房产继承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将房产继承收费由原来受益额的2%,降低为受益额的1%,此举荣获上海市“2012年度最受百姓好评的十大服务举措”。今年10月1日以后,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通知,上海市房产继承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再次调低。

    此外,上海市公证协会四届第八次理事会今年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试行简易程序的意见》,该意见已于11月起开始在上海全市范围内实施。按照意见规定,对于不超过两万元人民币的动产、多次申请且被继承遗产价值累计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小额遗产,公证机构将在共同继承、当事人举证、审查核实、出证时间等程序方面进行简化。

    上海市司法局公管处副处长陈继军说:“去年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行业让利方式响应民众需求,今年我们探索试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办理简易程序,都是为了响应民众需求。我们会继续做好‘民’字文章,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本领。”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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