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重要指示。他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多次强调,要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努力建设忠诚、为民、务实、清廉、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体现,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基本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要紧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机遇,查摆执法司法的突出问题,严禁执法不严,严防司法不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确保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强调,政法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清醒认识自身问题,紧紧抓住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机遇,贯彻整风精神,查摆、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使思想作风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明显提升,努力建设忠诚、为民、务实、清廉、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详细

 

政法机关集体发声主动纠正冤假错案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纷纷通过下发通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重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并要求各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有效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直面冤假错案主动纠正

浙江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浙江张氏叔侄奸杀案、河南平顶山李怀亮故意杀人案……今年以来,司法机关接连平反冤假错案,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建立完善机制防微杜渐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针对接连暴露的冤假错案,各级政法机关积极转变思想、建立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尽一切努力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一起冤假错案,可能毁掉一个乃至几个无辜之人的一生,以及他们原本幸福的家庭。冤假错案可能因为当时的技术原因、认识能力原因而发生,但如果是人为的,绝对不可原谅。

 

北京

天津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山东 

安徽 

江苏 

浙江 

上海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山西 

陕西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兵团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司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严格证明标准、保障辩护律师辩护权利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 >>>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我院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转发下级人民法院。

各级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通知全文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最高检近日下发意见,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四项工作机制。同时,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官刑罚裁量权,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采取定期通报、巡回督办等措施,对全国法院久押不决刑事案件、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清理纠正,维护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详细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2013年12月开始,最高检将用一年时间集中开展14项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14项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部署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部署打击铁路上发生的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的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整治文山会海;整治检查评比泛滥;整治“庸懒散”;整治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整治衙门作风;整治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  >>>详细

2011年以来,公安部经侦局组织开展了为期3年的积案攻坚专项活动,要求各地做到底数清、台账清、责任清,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目前,各地经侦部门挂牌督办案件,落实责任制度,强力攻坚克难,注重源头化解,不断创新经侦技战法,现已提前完成化解80%积案的任务,进一步健全执法长效机制,促进了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  >>>详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29日在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研究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依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等工作。会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久押不决是当前刑事诉讼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能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押不决问题,是对政法机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直接检验。中央政法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的组织指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办案,推动清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要加强对有关单位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的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清理中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导致久押不决的深层次原因,切实完善严格依法按程序办案的工作机制,杜绝“边清边积”现象发生。 >>>详细

 中央政法委机关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中央政法委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10月16日,中央政法委机关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机关作风、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汪永清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政法委制定下发的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关于依法做好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的通知,要进一步完善督促落实机制,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确保取得成效。  >>>详细

北京

天津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山东 

安徽 

江苏 

浙江 

上海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山西 

陕西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兵团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19日在中央政法部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上强调,要坚决防止发生耍特权抖威风、接受当事人和关系人吃请娱乐财物、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和工程项目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的问题。要组织开展对冤假错案、久押不决、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涉黑涉恶等的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发生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花钱赎身、充当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伞”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详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24日下午在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一年来政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创造的经验,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司法改革,精心研究谋划2014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实体条件和程序规定,着力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切实防范司法腐败行为。 [详细]

周强:努力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

周强要求,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和监外执行工作,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服刑人员积极改造。 [详细]

吴爱英: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为建设平安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要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依法诚信执业,严格依法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工作,认真办好每一个律师辩护代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案件和事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法律事务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详细]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时间间隔短、幅度大,假释和保外就医比例高等,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必须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

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13〕1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已于2013年7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7月16日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规定全文)

周强:切实改进作风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周强指出,今年以来,全国法院执行战线的同志们以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为基本工作思路,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点对点网络查控联动机制为抓手,以反规避执行和反消极执行及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等为着力点,大胆创新,攻坚克难,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

最高法院专项整治执行难

最高人民法院还大力开展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全面整合执行资源,今年以来各地法院执结执行案件同比上升9.32%,其中执结涉党政机关长期未执行积案14465件。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江苏   浙江   福建   江西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甘肃   青海   兵团 

人民群众对司法腐败一向深恶痛绝,对司法改革特别关注。过去一年来,各级政法机关在严防冤假错案发生,依法清理久压不决案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监外执行制度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在今后的政法工作中,各级政法机关应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整合信息资源,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道路上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长安观察:策划/李家亮 (中国长安网出品)

其他相关观察

2013:利刃守护“平安中国”

平安建设2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