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检察院日前下发的《关于开展支持起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的通知》,从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1月26日,山西省检察机关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活动。
“这次专项活动的重点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兼顾下岗职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诉求。”山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国宏向记者介绍,对弱势群体请求给付社会保险金;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和医疗损害赔偿争议;请求给付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金;请求国家赔偿;因购买、使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造成损害而请求赔偿等情形,检察机关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时对后续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同时,加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正确引导弱势群体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通知》要求,山西各级检察机关要研究和制定支持起诉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促进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开展。加强与民政、残联、妇联、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等单位的联系沟通。在工作中,对于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应当积极组织和解,促成息诉。同时,加强与法院就支持起诉案件的工作对接,建立快捷的司法救济通道,共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记者马倩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