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云南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云南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敏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董敏表示,全省法院司法巡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进一步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回顾云南全省第一轮司法巡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司法巡查工作任务。
“亮剑”正视司法问题 巡查工作彰显成效
会上,董敏作了《统一思想认识 突出工作重点 努力推动司法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的讲话。她说,云南全省法院经过四年半的努力,司法巡查工作已在全省中院展开,并取得了重要进展和初步成效。即,一是进一步促进了中基层法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促进了各中基层法院的党组班子建设;三是进一步促进了队伍素质的提高;四是进一步促进了审判执行业务建设;五是进一步促进了中基层法院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协调解决;六是进一步促进了上下级法院的沟通协调。
据悉,云南高院的司法巡查工作自2009年5月成立巡查组至今,完成了对全省17个中院、128个基层法院的第一轮巡查和回访工作。巡查中走访了16个地州的人大、政协、纪委、政法委和组织部门,共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以及中基层法院干警参加的座谈会260多场,与干警个别谈话2000多人(次),对17个中院党组班子成员的德能勤绩廉和整改满意度进行了民主测评,收集整理各种意见和建议,撰写司法巡查报告、司法巡查反馈报告和巡查回访工作报告,并向地市(州)党委通报巡查情况。同时,培训了巡查工作人员9批80余人次。
目前,云南全省各中院(除昆铁中院外)也相继开展了司法巡查工作,巡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司法巡查工作,并取得了新成效。
牢牢把握“五个必须”,努力推进司法巡查工作
董敏强调,做好司法巡查工作,全省法院要牢牢把握“五个必须”。即,司法巡查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必须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必须将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必须将推动司法巡查工作作为努力方向,必须在实践中创新完善。
针对全省法院在司法巡查工作中存在的部分法院对司法巡查工作的认识不足、重点不突出、作风不扎实、成果运用不充分、工作指导不力的薄弱环节。
董敏要求,全省法院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败斗争体制机制的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要求,巡查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巡查部门要加强理论学习,明确职责使命;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监督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巡查方式;强化成果运用,增强工作实效;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司法巡查工作,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云南高院监察室主任王显俊主持会议。云南高院执行局、立案庭、民一庭负责人及全省各中级法院纪检组组长参加了会议。(记者 杨之辉 刘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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