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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出台执法办案责任暂行规定

2013-12-28 10:24: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江西省检察院日前出台执法办案责任三十条暂行规定,对该省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责任范围、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范。该规定坚持权责相统一,实行办案责任追究终身制,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明确检察人员在执法办案中造成执法过错的应承担责任,承办人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审核批准造成执法过错的,由承办人和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分别担责。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记者 欧阳晶 通讯员 蔡秀珍)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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