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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435家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验收达标

2013-12-27 15:52:2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为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青海总队细化措施,创新机制,督促全省3039家重点单位开展了以“三项申报备案”为主的“户籍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经总队验收2435家重点单位达标。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从而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户籍化”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省人民政府将其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考核之中,西宁、海东、海西、格尔木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海南、海北等地联合住建、工商、旅游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赴各县开展“户籍化”管理工作考核。为做好此项工作,总队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各地严格按照界定标准,分区域、分网格,逐家逐户开展界定工作,2013年,全省共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039家,奠定了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基础。

按照总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创新措施,定岗定责,实行分片包干,量化分工,实行“户籍化”管理“实名制”,目前全省3039家重点单位全部实行“分区分户、一户一档、分档归籍”的“户籍化”管理模式。西宁、海东、海西开展“基层派出所民警‘户籍化’管理培训班”;海南、海北等地,与社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张贴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报;黄南、果洛、玉树组织80余所寺院的寺管会负责人召开“牧区宗教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现场会”。各地还相继组织开展“重点单位法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户籍化’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全省8000余人通过培训强化了网上重点单位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在“户籍化”管理工作中,各地运用“户籍化”管理系统以及“微信、QQ群、微博”等平台,开展“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督促“四个能力”建设、火患自查整改等工作。据统计,全省重点单位共自查隐患近2万条,组织员工演练6000余次,签订责任书3000余份。

与此同时,各地拓展宣传渠道路径,强化宣传教育群众基础,全面扩大“户籍化”管理影响力。2013年全省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1216个义务宣传队,指导社会单位开展培训班57期,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8000余人,“户籍化”管理整体水平大幅提升。

(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 文\蒋连生 闫龙伟)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