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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官更像法官

2013-12-27 11:25: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刘仕毕

  法官的形象关涉法治的信仰,法官的操守体现司法的品格。不能恪守伦理,如何秉持正义?

  发生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多名法官违纪事件“令法律失去尊严、令司法蒙羞、令正义受损”,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某庭长与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事件,再一次把法官形象、法院形象推到风口浪尖。

  司法历来被视为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法官被视为正义的化身、法治的基石。法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是社会公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评价标准。论职位、论权势,违纪人员与近期反腐落马的党政高官不可比肩;论危害、论后果,嫖宿与贪污受贿不能并论。社会舆论和公众反应却远远超出了普通公职人员的贪腐案件,公众赋予了法官不同于普通公职人员和普通社会职业的特殊的符号象征和强烈的标签意义。强烈的道德谴责和舆论鞭挞,社会反应深刻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法官职业的社会定位。

  公众完全有理由质疑:一个品行不佳的法官,在面对外来的影响干扰诱惑时能否坚守法律与良知。然而,要求司法公平正义就必须给予司法法治的土壤和空间,就必须从法官的遴选、培养、任用、职业保障、工作机制等方面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司法规律、切合法官职业的社会定位、顺应党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期待、有利于公正司法的制度设计,让法官成为真正的法官。

  过往无视司法权的本质属性,把法院等同于普通党政机关、无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把法官等同于普通公职人员,法官提拔明显滞后于同级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工作压力巨大,并不合理的考核指标与责任追究以及职业保障、身份保障、风险保障缺失,致使司法人才流失严重。而层层审批,逐级请示,对个案不正当乃至非法的干预,更是违背司法规律,难以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难以保障法官只服从于法律与良知。

  法官本应是法律专业人士中知识最广博、实务经验最丰富、专业能力最强、道德品行最高的群体。然而在法官遴选、培养、任用、职业保障方面,既不能完全把外部的优秀法律人才吸引到法院来,也不能完全实现内部人才的合理分配,以法官为核心,打造具有共同法治理念、共同法治话语、共同法律技能、共同法律伦理的法律共同体无从谈起。尊重与自我尊重的法官职业尊荣成为奢谈。职业尊荣感的缺失,一方面难以吸引优秀法律人才进入司法队伍,另一方面司法队伍内部的一些人员也逐渐失去了法治信念、法治理想。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党和人民的法治需要、法治期望、法治追求热烈急切。加快推进法官正规化建设,切合法官职业的社会定位,凸显法官职业特殊性。加快推进法官专业化建设,切合司法职业的法律性,凸显法官的专业能力、道德品行。加快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吸引优秀法律人才,稳定现有法官队伍,确保司法廉洁,防范司法腐败。从制度上消除对司法权不必要的干预和不正当的影响,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设全社会都尊重规则、尊重司法的法治文化,让最优秀的法律人才愿意成为法官、能够成为法官,让现有的法官能够坚守内心的法治信仰只服从于法律与良知,让法官成为“法律帝国的王侯”,让法官更像法官。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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