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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挥审判职能为重大项目建设护航

2013-12-27 11:21:4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三级法院院长认真听取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的法律需求。(中:广西高院罗殿龙,左二:防城港中院杨智军,右一:港口区法院张建民)

  广西防城港核电项目技术专家(右一)向罗殿龙详细介绍了项目规划、安全设计等问题。

  12月24日至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轻车深入北海、防城港两地市的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工地开展实地调研。罗殿龙在调研中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上来,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建设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当前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立足审判职能、用足司法手段、依法积极主动地服务大局,服务和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成和产业发展,为广西全面深化各项改革保驾护航。

  罗殿龙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重大项目建设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保增长、保后劲,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重要作用,牢固确立人民法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力量的职能定位,严格执行广西高院出台的《关于服务和保障我区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不断提升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罗殿龙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主动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主动到项目建设单位和工地走访送法,主动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风险情况、有关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及发案规律进行专题调研,不断增强司法咨询、司法建议等服务的针对性。要强化重大项目建设涉诉案件在立案、排期、送达、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建立绿色通道机制,加快办案节奏,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不断畅通涉重大项目建设的司法服务渠道。要实行领导把关制度,依靠党委领导,与政府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公正、高效审理涉重大项目建设民商事案件,公正、妥善裁判涉重大项目建设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罗殿龙强调,各级法院在处理或参与处理重大项目建设所涉征地拆迁补偿纠纷或征收拆迁案件强制执行,以及农民工权益保护等纠纷时,要严格依法履职,注重平衡各方利益诉求,既要保护被拆迁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拆迁进度和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确保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统一。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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