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和春节临近,贵州省教育厅出台“八个严禁”,包括严禁公款送礼宴请、收受他人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等,要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了解到,24日下发的《关于“两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带好队伍,规范行为。
同时,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手软。
“八个严禁”包括,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和发放烟酒、食品、贺岁纪念品、土特产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送礼金等拜年活动。
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年货节礼。
严禁基层单位以拜年为名到上级机关走访、送礼,或者宴请上级机关领导及工作人员。
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举办各类节日庆典、节日团拜、联欢会等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或者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组织或者参与境内外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旅游、度假费用。
严禁在上班时间参与打麻将、上网打游戏、网购等活动。
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禁止公车私用规定》。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