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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强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2013-12-26 15:02: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时报 

    2012年12月4日,中央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八项规定”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施政纲领。

    “八项规定”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承担着为法院建设、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经费和物质保障的重要职责,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的执行部门司法行政技术处,在处长、基建办主任潘文壮的带领下,立足本职,恪尽职守,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中心思想,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统揽,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和辖区法院院长会议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作了全面深刻的解读并将此贯彻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中:

    全年共审核7000多笔开支,落实公务卡消费20000多笔;做好国家赔偿的保障工作,全年共申请赔偿金1笔20万元,确保国家赔偿工作不留后患;每月公开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落实了会议决定单位经费开支、定期报告和不定期通报财务管理情况……

    狠抓干警综合素质提升

    司法行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法院建设、审判执行工作提供经费和物质保障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的具体运作、经费物资的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方面面。

    要贯彻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司法行政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风尚和服务意识,才能确保法院工作顺利开展。

    今年来,该处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专项活动为契机,以“四风”建设目标为载体,着眼于全面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着力于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强化政治思想训练和狠抓专项业务培训、完善量化考评体系等方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出一支“听招呼、守规矩、业务精、干劲足”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该处建立以会代训和专题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制度,保证每周安排半天的集体学习时间,辅以个人学习,落实形势政策、业务理论、群众路线等方面的学习内容。同时建立汇报制度。实行干部每周例会例行汇报制度,在汇报上周工作、学习情况的同时,重点汇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效、执行制度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并创新工作思路。利用学习讨论的时机,鼓励大家畅所欲言,提出工作设想和建议,以此增强服务意识、能力意识、主人翁意识,形成履职有为的良好氛围,使得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焕然一新。该处注重落实培训制度。年内,该处共派出6组共17人次参加各类专业培训;结合开展群众路线专项活动,完善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

    科学预算保证经费供给充足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各项经费预算编制规定,该处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按轻重缓急有序编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保证以审判和执行为中心的主业工作经费供给,有力地保障了全院各部门的高效协调运行,为审判业务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经费保障。

    严格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该处在日常财务审批中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厉行节约,尤其在部分公用经费缩减10%的情况下,及时调整工作目标,做到经费效益最大化。一是把好审核关,全年共审核7000多笔开支,落实公务卡消费20000多笔,杜绝虚报、重复开支等现象;二是实行采购项目归口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堵塞经费的跑冒滴漏,共采购227.18万元的物资装备;三是重点项目开支增加审批程序,权限上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四是继续深化“一车两卡”制度改革,有效节约了油料、维修经费用;五是做好国家赔偿的保障工作,今年共申请赔偿金1笔20万元,确保国家赔偿工作不留后患;六是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全省法院的罚金、赔偿款的收缴、退付工作,今年共收罚金、赔偿款760笔共392万元;七是做好全省法院拍卖保证金的收缴、退付工作,年内共收保证金37笔共634万元;八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条”和省委“二十条”规定,接待费开支同比减少34.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同比减少7.2万元,三公经费同比减少30.59万元。节省的经费全部用于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需要。

    发挥政策优势争取专款支持

    依据司法体制改革相关政策,在我省法院系统总盘略微下降的情况下,该处依据政策规定以及当前的工作实际,积极与省高院汇报协调,争取中央专款的支持,今年已下达的中央支付转移资金925万元,第三批预计370万元尚未下达,总计约为1295万元,同比增长18.5%,有效地解决了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严重短缺问题,使“短板效应”影响最小化。另外,省政府将现有办公楼收回作为省直机关职能部门办公场所使用,按照评估价7070万元作为投资计划拨付给省一中院作为基建资金,该处主动汇报,积极协调财政厅、发改委和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多方努力,现已申请预拨基建经费3000万元,为新审判法庭大楼项目的建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鼓励创新深化阳光机制

    今年,该处按照年初工作计划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二十条”规定,进一步深化财务预算编制及执行阳光作业机制。一是财政预决算“阳光”。坚持有预算少开支,无预算勿开支。原则上预算在充分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公开其内容。决算制度上采取以支定收的管理制度,经费未支付的要财政归口进行预算。每月公开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落实了会议决定单位经费开支、定期报告和不定期通报财务管理情况等一系列旨在实现财务管理公开透明、利于民主监督的新举措,并在探索实践中进一步鼓励机制创新,深化改革成效。二是装备采购“阳光”。建立事前有请示、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跟踪的流程制度。事前向各部门收集所需装备物资的需求情况,根据需求分类整理,召开部门领导及内勤会议,确定采购方案。事中成立五人采购小组,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坚决落实采购计划。事后,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定期联络各部门,收集对所配发的装备物资使用情况的反馈意见。

    推进服务中心转型升级

    该处服务中心本着服务干警、保障民生的中心工作,全年为干警提供刷卡就餐、住宿服务4.79万次,承担接待任务445次,圆满完成了“万宁校长案件”和省高院的“司法大接访”等审判及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此外,服务中心还建立了后勤供应基地,创新绿色服务。在院党组及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定安联系近30亩绿色农业种植项目,定期定量为食堂提供绿色蔬菜和家禽,为干警提供安全、放心、绿色的食品。

    强化物业管理部门作用

    该处行政物业管理科分立设立一年以来,充分发挥物业管理部门应有的职能效应,在处领导的有力指导下,顺应实际需要,服务中心工作,出色完成了多项任务,为该院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年内,圆满完成“510”全省大接访活动物业保障性工作,在消防安全检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中获得良好评价。

    实现医疗保健全覆盖

    针对一些退休老干部因行走不便,该处医务室定期开展上门测血压、提供医疗的服务等。年内组织360人次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并针对体检结果做了大量的后续工作。一年来门诊人数2650人次,静脉输液、肌肉注射530人次,理疗、换药58次,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无医疗过失。对每位干警建立健康档案,对每年的体检进行健康状况分析,有针对性地邀请专家开展健康讲座和心理咨询。

    健全公车管理规章制度

    该处对中央的“八项规定”理解透彻,处领导班子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涉及法院“两庭”建设、财务管理、装备管理、技术服务、物资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多项敏感内容,是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门和一线阵地。要切实落实八项规定,将中央及各级党委的精神指示落到实处,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到人。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规范和执行两个环节,系统抓好教育、学习、监督,提高敏感性,抓住热点问题,针对性提出工作思路,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

    今年,省一中院共立案3599起,较去年同比增长18.8%,办案公务出车任务有所增加。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该处严格制定车辆派遣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车辆派遣流程,落实责任到人,杜绝公车私用,在案件办理量同比增加、车辆使用需求增大的情况下保持全年总行驶公里数与去年持平,车辆维护修理费减少1.66万元,与去年同比下降3.75%,燃油费用降低5.64万元,与去年同比下降4.9%,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在车辆管理方面上的使用。全院45辆执法和公务用车全年安全行驶100.2万公里,实现了无交通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现象。在车辆管理方面,完善派车制度,做到合理调派,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协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周转率。在人员管理、车辆维修保养方面,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狠抓安全驾驶,杜绝司机疲劳驾驶和开情绪车、故障车;加强对车辆日常管理,落实检查制度,保证全年车辆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严格执行保洁制度,杜绝非任务车辆场外过夜。

    提升后勤物资装备保障能力

    据了解,装备科负责管理全院1000余台电脑、交换机、服务器和摄影器材等技术器材的维修养护,以及4000余套软件系统的正常运行。年内,为各部门提供电脑硬件维修46次,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加碳粉、更换硒鼓等553次,传真机、装订机等更换配件或耗材83次,为一中院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强大的技术力量支持。

    扎实工作,制度落实, 夯实服务管理基础

    该处认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注重领导干部和敏感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监管和作风监督,保证此类人员的行为更加廉洁规范。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相关工作的规定要求,抓好经费预算支出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该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款报销接待费用的若干规定》等各项制度,规范公务活动,厉行勤俭节约。在管理、保障、服务工作中,固定树立厉行节约理念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法院固定资产和公共物品管理,杜绝无端损坏和流失。严格控制使用高耗物品,提倡节水、节电、节油等节能行为。完善车辆管理,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尽量安排在单位食堂用自助餐,不喝酒、不赠送礼品。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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