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
2007年以来,武侯法院共赢得各类集体荣誉202项,个人荣誉142项,其中荣获国家级奖励和表彰16项、省级奖励和表彰30项、市级奖励和表彰108项,班子荣获“四好”,连续三年全市基层法院目标考核整体第一,一批单项工作荣获全国先进。2012年1月,武侯区法院被最高法表彰为全国模范法院。
近年来,武侯区法院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围绕中心全面履行职能,践行为民宗旨,改革创新,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公信司法院庭长周三定时接访
2007年以来,武侯法院坚持推行院庭长周三定期接访和预约接访,累计接访人次近2000人,切实深化了倾听民意机制。
同时,全面落实审执公开,主动邀请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切实提升司法透明度。广泛开展“法院开放月”、“劳动合同法宣传月”、党代表与区委委员“双向约见”系列活动,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推行院长“四公开”制度,公开院长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短信平台,切实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改革创新“三位一体”管理陪审员
武侯法院精心培育了一批特色突出、成效显著、影响广泛的亮点工作。确定了“三位一体”的人民陪审员管理模式,为每一位人民陪审员建立陪审业绩档案。2007年以来,陪审案件数量居全省法院之首,被最高法授予“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获评成都市法院系统“十大亮点”工作之首。
同时,该院高度重视理论与实践的互动,与西南政法大学多次携手合作,充分利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各自的优势条件,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和资源共享。
(记者 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