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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尝试全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

2013-12-26 14:02: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法制报 

    12月13日晚8点多,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的6个研讨室内灯火通明,讨论声、笑声不断。来自省检察院反贪、反渎部门的6名第六期初任检察官培训导师,分别在和学员们展开互动实务指导课。

    来自修武县人民检察院的四班学员王亚娟此前在公安机关做刑侦工作,作为初任检察官,这样的教学方式让她兴奋不已,她和其他学员一起,围着省检察院反渎局侦查指挥中心正科级助检员赵浩然问个不停。赵浩然也被学员们的热情感染,对学员们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进行讲解。

    计划9点结束的讨论课一再“拖堂”,有的老师接近10点才下课。

    课后,几位学员按捺不住兴奋,给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广军发去短信。学员郑鹤凌在短信中说,此次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导师制度针对性强,指导实务效果突出,对这种耳目一新的培训方式十分喜欢,亦受益匪浅。学员王怡飞则称,本次培训课程设置具有全面性,教学方法具有创新性,管理颇具人性化,老师不仅级别高而且水平高,充分证明了省检察院对基层检察官的重视!

    其实,这是在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广军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安排部署、省检察院教育处指导支持下,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的全新尝试。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明确指出,要建立预备检察官制度。经过近几年检察官培训的经验积累,分院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随着三中全会改革精神的明确,河南检察官培训已经迈上了探索推行预备检察官制度之路。

    1初任培训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

    12月6日上午,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用了两个多小时时间,为第六期225名初任检察官进行了题为《中国检察文化发展暨管理模式研究》的授课。课后,张国臣说,为了上好这堂课,他备课到凌晨1点。

    张国臣说:“蔡宁检察长十分重视检察官培训工作,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配备了精干的领导队伍。这几年的检察官培训工作也为塑造我省高素质检察队伍提供了重要的经验。”

    9月23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带着如何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的思考,来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和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进行调研,并在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组织座谈时强调,要找准定位,明确目标,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开创全省政法队伍培训工作新局面。

    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广军对检察官培训工作要求很高,经常为了培训工作召集教育处和相关单位进行研究。省检察院主管学院工作的副检察长贾世民也多次对培训工作提出要求、作出批示,并协调解决培训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

    2012年,省检察院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和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新任领导干部、一线办案骨干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以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为重要内容,大规模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学、练、赛”活动。省检察院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干警5278人。

    而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进一步提出,以教育培训为途径,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素质;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检察人员为主体,不断改进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并加强专项业务培训,着重提升岗位技能。

    2全员轮训为专业化打下基础

    直至今天,随着学院第31期培训班开班,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院长万忠宪终于稍稍松了一口气。

    此前的2008年,到任我省检察院检察长不久的蔡宁,就要求加强全省检察官培训工作。2012年5月,按照最高检察院的部署,省检察院启动了全省基层检察机关轮训工作,而此次轮训,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承担了近七成的培训工作。

    “课程体系建设是做好轮训工作的首要环节,我们在实践中牢牢把握这个首要环节,坚持以轮训需求为导向,加强课程开发,大力建设能够充分适应基层干警轮训要求的课程体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党委书记张永键说。

    在择优选拔了一批优秀专职教师走上了检察官培训讲台的同时,分院依托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鼓励、引导各级检察机关领导同志和业务骨干积极开发课程,整个轮训期间,共组织89名检察教官开发出90余门轮训课程,这些课程基本涵盖了检察机关各项业务。

    郑州市检察院未检处处长李慧织说:“我们院里参加过轮训的检察官感受最深的是,轮训的课程紧密追踪时代步伐,对新知识、新理论及时同步培训。比如,关于新刑诉法的系列培训课程、十八大之后的会议精神解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三中全会精神与法治建设课程,都十分及时有效。”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5月至2013年12月,分院先后举办基层检察人员轮训班57期,培训全省基层检察干警10242人,经综合测评,参训学员满意率在93%以上。

    3创新手段探索预备检察官制度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明确指出,要建立预备检察官制度。其实,在半年前,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已经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创新点,在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广军和省检察院教育处的大力支持下,首先在2012年面向全省公开招录的450名初任检察官人选的培训上搞试点。随后,依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检察院的指示精神,他们深入研究,探索实行更长时间、更多形式的包括业务面授、到岗实习、总结提高三个阶段的预备检察官培训制度。

    而在第六期初任检察官培训中,分院首次引进对全体学员实施实务导师制。省检察院教育处特别支持学院教学改革,教育处处长牛晓丽和副处长张云峰亲自为学院协调导师、并参与到教学的全过程。在省检察院教育处协调下,7个业务部门的36名业务专家,安排了6个晚上的实务教学课程。另外,一个实务导师在培训期间将指导7名左右的学员,学员课后可以就单独的实务经验向导师进行一对一的请教,这种导师制培训也是发达国家司法官培训的经验。

    初任六期四班的学员谢佳吝来自范县人民检察院,是该院的机关党总支副书记,鉴于她的“干部”身份和工作经验,被选任为四班的班长,而这也是本次初任检察官培训班的创新之一。

    本期培训班一改过去一个培训班一个班主任、同学之间互不交流的问题,探索实行“大班教学、小班管理”的新模式,将全班分为6个小班,每个小班不超过40人,任命了班长,民主推选班委会,要求每个班在培训期间组织多次班组活动,每个班开通微信群,举办各种各样的活动,最后组织一次联欢会,便于小班内部和小班之间开展互动交流。

    “我们这个班里的学员,除了之前在检察院工作的,还有来自公安、律师、法院的,这样就给了我们很多看待问题的不同角度,每每组织一些理论和实践的讨论,总能激发激烈的论辩。”谢佳吝说。

    这些初任检察官在整个培训班前后,都会接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通过短信群发系统发送的行车路线、天气预报、考勤情况、活动安排等事项的相关短信,这个简单但细致的服务,起于2011年开通的河南检察官培训网,这也是全国第一家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分院设立的检察培训专业网站。

    “学员们除了可以浏览学院培训工作的各类动态信息、文件资料之外,还可以凭学号进入网站下载各类培训教学视频音频和课件以及其他教学资料,也可以和其他学员互动交流,并对培训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仅在轮训期间,我们就通过短信息平台发送各类短信500余条,受众约9万人次。”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培训处处长李德明说:“我们为每个学员分配了一个终身学号,从初任到晋职,到晋级高级检察官等培训,都使用这一个学号实现统一的服务。”

    4现代理念使培训有了河南品牌

    “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学员为中心’的现代教育培训理念,有效地将培训前调研、培训过程中解决问题、培训结束后实践反馈三个重要环节紧密结合在一起。”张永键说,“检察官的培训需要一个更广泛的视野,我们也将培训与交流拓展到全国甚至国际。”

    分院将原来的“龙湖法治讲座”改版升级为“龙湖讲坛”,邀请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专家学者利用晚上课余时间面向学员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其号召力和影响力日益扩大,至今已经举办33期。

    2002年至2009年6月,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共举办培训班125期,培训检察干警16784人次。2009年年初,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视察分院后,学院进一步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不到5年时间,培训检察干警两万余人。分院依托检察机关,鼓励、引导检察机关领导和业务骨干积极开发课程,参与学院培训教学,仅2013年上半年,76名外聘教师、兼职检察教官开发出80余门涵盖检察各项业务的课程。

    无论是培训规模还是创新教学,分院的培训工作逐渐走在了全国检察机关省级培训机构前列,培训品牌效应逐渐凸显。2012年4月,成功举办了分院历史上首期中国瑞典检察官国际合作项目培训班,培训省内外检察官1200余人;2011年9月,举办首期全国监所检察业务培训班,培训省内外监所处长170余人;2011年11月,首次举办贵阳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业务培训班,为兄弟省市院培训检察干警40余人;2011年,为新疆培训学员12人;2012年,为新疆培训学员22人……

    5改革引导 让培训走入新起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随后,孟建柱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建立初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集中培训、基层任职、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建立预备法官、检察官训练制度,将完成预备法官、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法官、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

    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汪俊英说:“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预备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将逐步实现。按照三中全会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检察队伍建设要在职业化、专业化上下功夫,尤其是要在当前的初任检察官培训的基础上,探索预备检察官培训的经验。检察官培训,必然将在司法改革中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检察官的培训已经走进了历史的一个新起点,但面对平均培训93%以上的满意度,面对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以及省检察院的认可,面对最高检察院培训基地建设调研组的肯定,面对省检察院为业绩突出的学院培训处荣记集体三等功,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院长万忠宪一直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我们不敢说对建立高素质检察队伍起到多么巨大的作用,我们想要实现的很多,我们要在现有的条件下,创新教学思维和理念,为检察官培训创造更多提高素质的可能。”

    汪俊英曾参加过第一期基层检察院领导素能轮训班的授课,对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的互动教学、结合拓展的培训方式十分赞赏:“即便是一名成熟的法官、检察官,有时候也未必能按照法制思维行为做事。那么在此后所进行的改革中,审判权、检察权的去地方化、去行政化,就需要从选任、配置、待遇、监督等多个层面制定严密的配套措施,在确保审判权、检察权独立的同时,保证不被滥用。法官也好,检察官也好,除了过硬的业务素质,一定要怀有一颗良心工作。所以,检察官和法官的培训,既是将来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必将是这些重要责任的承担者之一。”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