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成绩优异的答卷:河南省郑州市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48件,较去年同比增长26%;受援人数7200余人,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咨询6.4万余人次……2013年,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单位之一。
在这一组组闪光的数字和成绩背后,是一个群体默默无闻的奉献——今年以来,在郑州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和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关心支持下,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抓住法律援助列入河南省“民生工程”的机遇,努力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整体工作在重视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的提升,树立了司法为民的崭新形象。
核心业务发展迅速服务惠泽7200余人
今年,随着郑州市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降低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案件受理数量增长迅速,2013年,全市已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48件,同比增长26%;其中市本级办案数为2022件,同比增长55%,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7200余人,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尤其是新刑诉法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急剧增长,全市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678件,增长107%。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接待服务大厅和“12348”法律援助电话咨询平台的功能,咨询数量增长迅速。2013年已提供咨询64600人次,增长30%,其中接待农民工咨询7100人次。
案件监督全面加强回访率达到100%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办案质量监督中严格坚持无偿服务原则,严格坚持回访制度和办案质量评估制度,落实投诉处理制度,通过庭审旁听、卷宗评查、回访等方式进行案件质量监督,可联系到受援人的案件回访率达到100%。
同时,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案件的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通过落实各项案件质量监督制度,郑州市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获得全面提升。最近,河南省司法厅评选出2013年度十大法律援助精品案件,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独占3件。
专项工作形成协作机制受理点工作站遍地开花
为便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设立150个法律援助受理点,基本建成“城区半小时,乡镇一小时”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圈,达到更好地服务群众的目的。
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妇女的法律援助,郑州市法援中心与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及市劳动仲裁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市中级法院、开发区法院和市劳动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在市总工会和工、青、妇残联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加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与警备区政治部联合出台《郑州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在各县(市、区)人武部设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通过完善制度、设立值班律师办公室和工作站点,与各个部门形成了畅通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更好地服务军人军属。
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提高社会知晓率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以“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为宣传重点,在农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普及法律援助基本知识,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此外,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组织并参与司法部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打造的《法律援助在行动》栏目的案例和主讲人选报工作,开创法律援助新闻宣传工作新业绩。
整体工作稳步提升获司法部大力肯定
今年,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确定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单位,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质量评估专家委员会,草拟出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并进行试评估及时对评估标准进行修改,最终形成有郑州特色的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
根据标准和办法,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质量评估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司法部的肯定,并受邀参加司法部组织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座谈会,进行了经验交流。
法援覆盖面得以扩大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进监所、进学校等专项活动。
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征兵时节,到新兵体检的郑州人民医院颐和医院进行宣传活动;安排律师前往郑州市监狱对服刑人员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的法律困惑;与郑州市教育局联合下文,制定法律援助进中小学和高校工作规定。通过一系列专项活动,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今年,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争创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墙面悬挂精神文明和法律援助专用标语,中心的办公环境和人员面貌焕然一新,整个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大为转变。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唯有不懈努力才能开创美好的未来。今后,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再创佳绩: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014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找准功能定位,明确责任分工,打造市级法律援助精英管理团队;找准薄弱环节,突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监管,提升全市的法援工作成效;加强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培育精品案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朱玉勇徐苏)